证券代码:002852 证券简称:道道全 公告编号:2020-【063】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于 2020 年 9 月 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在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湘江中路凯乐国际城 9 栋 10 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建军先生主持,采用记名投票方式。
一、本次董事会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核查论证后,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拟定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该方案以下事项,表决结果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十二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所有认购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由董事会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届时公司将按新的规定予以调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定价原则: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
发行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竞价结果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募集资金金额除以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合计不超过 70,000,000 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
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 实施主体
募集资金金额
靖江食用油加工综合项目
1 一期(精炼和包装) 60,061.90 20,000.00 靖江子公司
2 岳阳食用油加工项目二期 31,037.52 10,000.00 岳阳子公司
3 茂名食用油加工项目 99,506.60 50,000.00 茂名子公司
4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发行人
合 计 210,606.02 100,000.00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项目的实际需求和轻重缓急将募集资金投入上述项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小于上述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资金缺口由公司以自筹方式解决。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方式自筹资金进行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依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行投入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
转让,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滚存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5 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编制了《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了《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可 行 性 分 析 报 告 》 ,具 体 内 容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四十条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司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设立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监管的规定,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项目之募投项目的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集中管理,专户仅用于存储、使用和管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风险提示、填补
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就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及填补回报措施做出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