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编号:2018-077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方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向林程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309号),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华锋股份”)已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实施工作。
在本次重组过程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方作出的主要承诺事项情况如下:
承诺主体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关于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1、本公司及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保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的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法承担
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市公司及其 关于提供资料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如本次
全体董事、监 真实性、准确 交易本承诺人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事及高级管理 性和完整性的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
人员 承诺函 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承诺人不转让在
华锋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
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
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
请锁定;如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本承诺人
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
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
如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
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
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
违规情节,本承诺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
偿安排。
2、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
构负责人保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中
的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3、本次交易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
批准和核准。审批机关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所做的任何
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
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
假不实之陈述。
4、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
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引致的投
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1、本人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
确和完整,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华锋股份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如本人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
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
以前,本人将不转让在华锋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
关于提供资料 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
华锋股份控股 真实性、准确 和股票账户提交华锋股份董事会,由华锋股份董事会代为股东及实际控 性和完整性的 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如未在两个交易
制人 承诺函 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本人授权华锋股份董事会核实后直
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其身份信息和账户
信息并申请锁定;如华锋股份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
记结算公司报送发行对象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本人授
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
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则本人同意所持华锋股份股
份锁定,并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的相应赔偿安排。
3、本人已向华锋股份及相关中介机构提交本次交易
所需全部文件及资料,同时承诺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资
料均真实、完整、可靠,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原件
一致,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皆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
件相符。
林程、理工资 关于提供资料 1、本承诺人已经向华锋股份及其为完成本次交易而
产、理工创新、真实性、准确 聘请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有关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基石仲盈、航 性和完整性的 (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电子文档或口
天科工创投及 承诺函 头证言等);
周辉等25名自 2、保证所提供的有关信息或文件资料真实、准确和
然人股东 完整。文件资料副本或复印件、电子档与其正本或原件一
致,且所有文件资料的签名、印章均真实;保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
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
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3、如本次交易本承诺人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
承诺人不转让在华锋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
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
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为向证券交易所和
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如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
请的,本承诺人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
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
息并申请锁定;如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
结算公司报送本承诺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
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
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承诺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
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承诺人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
切法律责任。
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
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包括各子公司,以下同)之间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