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汇新材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8月26日在公司三楼305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股东(或授权代表)共28名,代表股份8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项洪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延长<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的议案>有效期的议案》
同意延长《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的议案》有效期一年,至2014年10月16日。
同意810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810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政策》
同意810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此下无正文)
洪汇新材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此页无正文,为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签字页)
出席会议的董事:
项洪伟 李专元 罗功武
孔晓燕 郑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