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2,7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182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700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62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08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40%。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52元/股。
根据《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6,545.97412倍,高于150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发行股份的50%由网下回拨至网上,本次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270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430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的9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343722715%。
本次发行在缴款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16年6月22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6年6月22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1号])的要求,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有效申购结果,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已于2016年6月20日(T日)结束。经核查确认,确定入围的投资者数量为814家,配售对象数量为2,522个。其中,814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2,522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全部参与了网下申购,没有入围未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
(二)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根据《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和计算方法,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对所有参加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进行了初步分类配售,配售结果如下:
本次网下发行有效申购数量为3,963,450万股,其中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A类投资者)有效申购数量为1,622,340万股,占本次网下发行有效申购数量的40.93%;年金保险资金(B类投资者)有效申购数量为797,600万股,占本次网下发行有效申购数量的20.13%;其他投资者(C类投资者)有效申购数量为1,543,510万股,占本次网下发行有效申购数量的38.94%。
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和《发行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和计算方法,各类投资者的获配信息如下:
占网下发 各类投资
投资者 有效申购股数 占总有效申购 初步配售股
行总量的 者配售比
类别 (股) 数量比例 数(股) 比例 例
公募基金和
社保基金 16,223,400,000 40.93% 1,633,942 60.52% 0.010072%
(A类)
年金保险资
7,976,000,000 20.13% 541,086 20.04% 0.006784%
金(B类)
其他投资者
15,435,100,000 38.94% 524,972 19.44% 0.003401%
(C类)
总计 39,634,500,000 100.00% 2,700,000 100.00%
其中余股2629股按照《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的网下配售原则配售给投资者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浙商聚潮策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配售对象。
以上配售安排及结果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公布的配售原则,最终各配售对象获配情况详见附表。
二、网下认购资金的缴付
1、2016年6月22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本公告的获配股份数量和发行价格,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T+2日16:00前到账,该日16:00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认购。认购资金不足或未能及时到账的认购均视为无效认购。
请投资者注意资金在途时间。
2、认购款项的计算
每一配售对象应缴认购款项=发行价格×获配数量。
3、网下投资者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资金划付,不满足相关要求将会造成配售对象获配新股无效。
(1)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一致。
(2)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否则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获配新股无效。
(3)网下投资者在办理认购资金划入时,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B001999906WXFX002802”,若没有注明或备注信息错误将导致划款失败。
(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取得中国结算结算银行资格的各家银行开立了网下发行专户,配售对象备案银行账户属结算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应于同一银行系统内划付,不得跨行划付;配售对象备案银行账户不属结算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统一划付至工商银行网下发行专户。
4、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如下:
开户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 4000023029200403170
司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 44201501100059868686
司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 41000500040018839
司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 777057923359
司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招商银行深纺大厦支行 755914224110802
司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交通银行深圳分行 443066285018150041840
司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 7441010191900000157
司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 337010100100219872
司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 38910188000097242
司网下发行专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 1801014040001546
司网下发行专户
开户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华夏银行深圳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