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汇新材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8月20日发出通知,并于2014年9月1日在公司305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项洪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同意公司2011-2013年、2014年1-6月审计报告及相关上市申报报告对外报送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延长<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的议案>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政策》同意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项洪伟、李专元和罗功武。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孔晓燕、郑垚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洪汇新材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本议案提交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实行累积投票制。
六、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为孔晓燕和郑垚。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孔晓燕、郑垚就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提交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实行累积投票制。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4年9月21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上述第三、第四、第五和第六项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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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签字页)
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项洪伟 李专元 罗功武
孔晓燕 郑垚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