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4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 2021 年11 月 15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
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
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提名何平先生、邵国新先生、何思昀女士、倪达明先生、刘海平先生、李磊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沈建新先生、胡小明女士、沈梦晖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独立董事候选人沈建新先生、胡小明女士、沈梦晖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沈梦晖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第五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热线电话及邮箱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上述董事候选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
董事人数总计将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公告披露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上述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进行逐项表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事义务与职责,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一: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何平先生:男,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高级
经济师,工商管理硕士。1986 年参加工作,历任浙江省电子工业学校副校长,杭州微光电子设备厂厂长,杭州市余杭区第九届政协委员,杭州市余杭区第十四届、十五届人大代表,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职,现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子公司杭州微光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光技术”)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市临平区第一届人大代表。
何平先生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何思昀女士为父女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何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邵国新先生:男,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
1989 年参加工作,历任浙江省电子工业学校学生科科员,杭州微光电子设备厂销售经理、副厂长,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等职,现为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邵国新先生与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邵国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何思昀女士:女,199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
曾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现为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子公司微光技术副总经理,杭州市临平区第一届政协委员。
何思昀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何平先生为父女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何思昀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倪达明先生:男,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
经济师。历任日立化成(新加坡)有限公司职员,浙江长城电子技术服务中心技术员,浙江顺风电子技术公司技术员,浙江鼎鑫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技术员,杭州微光电子设备厂销售部部长,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等职,现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倪达明先生与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倪达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海平先生:男,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
高级工程师,全国旋转电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小功率电机分会委员。历任浙江联宜电机有限公司技术员、研发部部长,公司研发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现为公司
副总经理,子公司微光技术常务副总经理。
刘海平先生与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海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磊先生:男,198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
工程师。历任公司冷柜电机事业部部长、子公司杭州微光电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为公司总经理助理、微光技术副总经理。
李磊先生与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磊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二: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沈建新先生:男,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学位,教
授。曾任新加坡 Nanyang Technological University 电气电子工程学院博士后,英
国 Sheffield University 电子电气工程系研究助理,英国 IMRA Europe SAS, UK
Research Centre 电气部研究工程师,现任浙江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教授,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沈建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沈建新先生取得了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胡小明女士:女,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一级律师,民盟盟员。曾任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曾受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委派赴新加坡应龙律师事务所进修,现为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执业律师、合伙人,浙江省民盟社会与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
胡小明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胡小明女士取得了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
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沈梦晖先生:男,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拥有高级会计师职称,注册会计师非执业资格。曾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并曾兼任浙江省上市公司协会财务总监委员会常委,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硕士生导师等。现任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滕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NANFANG INDUSTRY PTE. LTD 董事,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德宝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量子泛娱影视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
沈梦晖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沈梦晖先生取得了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