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7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龙股份”)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额度可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滚动使用,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5 年 6 月 2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366 号”文
件核准,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3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870,0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8.68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598,551,600.00 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发行手续费、律师费等
发 行 费 用 共 计 人 民 币 75,723,514.82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522,828,085.18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5 年 12 月 3 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审众环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5 年 12 月 3 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15)010123 号”
《验资报告》审验。
2018 年 10 月 3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619 号”
文件核准,批复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32,885.48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期限 6 年。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1 日启动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工作,于 2018
年 12 月 27 日完成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8,854,8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佣金及债券受托管理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信用评级费用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7,766,873.09 元,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311,087,926.91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8年 12月27 日全部到位,
并经中审众环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出具的“众环验字
(2018)010098 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10,546.40 万元(含子公司),
其中理财资金 3,000.00 万元。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进度情况,未来 12 个月将会有部分募集资金处于闲置状态。
三、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1、投资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
2、投资期限: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将选择 12 个月以内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3、投资额度: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资金来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5、决策程序与实施: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6、信息披露: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四、投资风险、风险控制措施以及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投资风险:尽管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中心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处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 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公司主动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六、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程序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凯龙股份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凯龙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
对凯龙股份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