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2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
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8 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浪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张浪平、邹文华已回
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原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各项审计相关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经公司综合考虑并结合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及未来服务审计需求经与天职国际友好沟通后决定不再续聘,拟将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为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征得了天职国际的理解,公司董事会对天职国际多年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中兴财光华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具备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的能力。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其审计费用。
《关于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下午 14:30 在公司 B 座 14 层会议室召
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