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奇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3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赖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监事赖波已回避表决。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是为更好地促进公司业务发展,遵循市场原则协商确定的借款利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造成重大影响。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请中兴财光华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