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17-117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取消、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0月20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0月19日-2017年10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0月20日上午9:30
-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17年10月19日下午15:00-10月2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木林森大道1号木林森股份
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四)会议召集人: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孙清焕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5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65,181,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1203%,
其中:现场出席股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为365,176,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1193%;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共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5,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授权代表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其中:现场出席股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为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的代表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5,18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2.1 本次交易整体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65,18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2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65,18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3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65,18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4 本次交易项下对价股份的发行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65,18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5,18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5,18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5,18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5,18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
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木林森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