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3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
的公告(三次修订稿)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以下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情况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关于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要求,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并就上述规定中的有关要求落实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数量合计不超过 70,022,641 股
(含 70,022,641 股),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 99,500 万元。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和净资产将会大幅增加。
基于上述情况,按照本次发行股份数量及募集资金的上限,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
1、公司预计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该完成时间仅为公
司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公司总股本以 2019 年年初 350,113,207 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份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
3、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99,500.00 万元,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为本次发行前公
司总股本的 20%,即 70,022,641 股。该发行数量仅为公司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不考虑扣除发行费用的影响;
4、公司 2018 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422.44 万元,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4,382.56 万元。假设 2020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18 年相比存在持平、增长 10%、降低 10%三种情况;
5、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假设宏观经济环境、证券行业情况、公司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每股收益指标的影响分析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每股收益指标的影响情况如下表:
项目 2018 年 /2018年 12月 2020 年/2020 年 12 月 31 日
31 日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股) 350,113,207.00 350,113,207.00 420,135,848.00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元) 995,000,000.00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股) 70,022,641.00
预计本次发行完成时间 2020 年 6 月底
假设情形一:2020 年扣非前及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 2018 年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元) 94,224,400.58 94,224,400.58 94,224,400.5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43,825,592.30 43,825,592.30 43,825,592.30
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7 0.27 0.2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7 0.27 0.2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
本每股收益(元/股) 0.13 0.13 0.1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
释每股收益(元/股) 0.13 0.13 0.10
假设情形二:2020 年扣非前及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 2018 年上升 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元) 94,224,400.58 103,646,840.64 103,646,840.6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43,825,592.30 48,208,151.53 48,208,151.53
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7 0.30 0.2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7 0.30 0.2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
本每股收益(元/股) 0.13 0.14 0.1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
释每股收益(元/股) 0.13 0.14 0.11
假设情形三:2020 年扣非前及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 2018 年下降 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元) 94,224,400.58 84,801,960.52 84,801,960.5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43,825,592.30 39,443,033.07 39,443,033.07
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7 0.24 0.2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7 0.24 0.2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
本每股收益(元/股) 0.13 0.11 0.0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
释每股收益(元/股) 0.13 0.11 0.09
通过上述测算,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的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每股收益可能下降,公司面临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二、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募集资金将显著的增加公司股东权益,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并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期利润难以在短期内释放,股本规模及净资产规模的扩大可能导致公司的每股收益被摊薄。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风险,虽然本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了填补回报措施,但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99,500.00 万元,在扣除发行
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如下项目: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
号 (万元) 金额(万元)
1 武汉雄韬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86,924.35 52,300.00
2 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产业园项目 90,406.30 20,000.00
3 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电堆研发项目 20,013.04 9,2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 18,000.00
合计 215,343.69 99,500.00
(一)武汉雄韬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产业园项目
1、上述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完善公司整体产业链布局,增强公司的竞争力
近年来公司依托在密封铅酸、锂离子电池产品上的研发、制造优势,努力开拓对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氢燃料电池方面,公司目前已经掌握了部分关键的核心技术,部分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型号已具备量产条件,但产
品结构仍有待完善,公司仍需在新产品的研发、市场推广方面持续加大投入,以提升产销规模,优化公司的产品结构。
2、上述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抓住行业机遇,抢占市场先机
公司依靠产品和技术优势,抓住新能源、新材料的发展契机,整合原有产业资源,开拓创新,在行业内形成了较好的品牌知名度和客户认可度。未来随着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的进一步发展与成熟,氢燃料电池产业发展空间日益扩大。未来伴随燃料电池汽车的推广和普及,燃料电池产业有望迎来新一轮高速增长。上述项目有助于公司把握燃料电池技术发展带来的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