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 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19-116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9 年 10 月 23 日上午 9: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
已于 2019 年 10 月 18 日通过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华农先
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9 名,实到 9 名。公司监事、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编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详见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事宜;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1)授权董事会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聘请财务顾问、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12)授权的有效期限与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下属子公司湖北雄韬电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雄韬”)为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拓展融资渠道,拟与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租赁”)及远东宏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宏信”)以保理方式进行融资,融资金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融资期限为不超过 36 个月。
公司拟与远东租赁及远东宏信签署《保证合同》等有关文件,公司对湖北雄韬以上保理合同或相关业务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金额合计为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担保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雄韬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韬投资”)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对雄韬投资减资 29,000 万元,减资完成后雄韬投资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30,000 万元减至人民币 1,000 万元,公司仍持有其 100%的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顺利进行,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募集资金规模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调整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41,500.00 万元,在扣除发行
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
号 额
1 武汉雄韬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86,924.35 52,300.00
2 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产业园项目 90,406.30 38,000.00
3 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电堆研发项目 20,013.04 9,2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42,000.00 42,000.00
合计 239,343.69 141,500.00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银行贷款、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投项目总投资额的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调整后: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调整为不超过 99,500.00 万元,在扣
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
号 金额
1 武汉雄韬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86,924.35 52,300.00
2 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产业园项目 90,406.30 20,000.00
3 深圳雄韬氢燃料电池电堆研发项目 20,013.04 9,2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 18,000.00
合计 215,343.69 99,500.00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银行贷款、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募投项目总投资额的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发行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调整内容,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前述内容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
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调整内容,结合公司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了相应的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了调整,同时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关于召开 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会议决定于 2019 年 11 月 8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在公司锂电大楼五楼大
会议室召开 2019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议案:
1、《关于<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
关事项的议案》;
4、《关于下属子公司开展保理业务及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