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CENTER POWER TECH.CO., LTD.
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镇同富工业区雄韬科技园办公楼、1#、2#、3
#厂房及9#厂房南栋1至4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
(上会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楼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3,400万股。其中,公开
发行新股不超过3,400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数量
不超过1,000万股,且不超过自愿设定12个月及以上限售期
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额度为准。
公司控股股东拟公开发售不超过553.11万股,持股10%
发行股数
以上的股东合计拟公开发售不超过930.09万股,本次公开发
行前36个月内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
术人员拟公开发售不超过132.88万股。公司股东发售股份所
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请投资者在报价、申购过程中考虑公
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因素。
每股面值 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 月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13,600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 公司控股股东三瑞科技、实际控制人张华农先生和其夫
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
人徐可蓉女士、兄长张华军先生及雄才投资承诺:自发行人
自愿锁定的承诺
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发行人其他股东轻机控股、睿星投资、孙友元先生及章
霖先生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直接或间接持股
股东张华农先生、徐可蓉女士、彭斌先生、李健先生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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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
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
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
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人所直接或
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占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其股份
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发行人控股股东三瑞科技,以及通过轻机控股、三瑞科
技、雄才投资、睿星投资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张华农先生、徐可蓉女士、彭斌先生、李健先生承
诺:直接或间接所持雄韬电源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不低于发行价;雄韬电源上
市后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
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均
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所
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
月。
上述承诺不因不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或者职务变更、离
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所有未来新聘请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应当遵守目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招股
意向书中做出的承诺,否则公司将不予聘任。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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