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准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之申请报告》(燕乳字[ 2014]49号)及相关文件收悉。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
法》(证监会令第3 2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3,935万股。
一、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招股说明书
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
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