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 1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
会于2011年5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应到会股东11名,实
到会股东及股东代表1 1名,代表股份数共计1 1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
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石碎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方案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发行股票面值:人民币1元。
(3)发行数量:本次拟发行的股票数量为3,667万股,最终发行数量以中
国证监会核准的额度为准。
(4)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已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账户的投
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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