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YunnanHongxiangYixintangPharmaceuticalCo.,Ltd.
(昆明市人民西路821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
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
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
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1-2-1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应认真考虑下列
重大事项和风险:
一、股份锁定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阮鸿献、刘琼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等股份。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
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不履行该承诺,则减持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应向
董事会上缴该等收益;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格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份的
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出现该等情形时,有权主体可依法自行将本人所持公
司股票锁定期延长6个月,本人不会对此提出异议。
除上述股东之外的其他现有股东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如未履行做出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应向公司董事
会上缴该等收益。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
每年转让该等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
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之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
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总
数的比例不超过50%。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若不履行该承诺,减持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应向公司董事会上缴该等
收益;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格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出现该等情形时,有权主体可依法自行将本人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延长
6个月,本人不会对此提出异议。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放弃履行承诺。
公司原董事、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祁继彤 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
1-2-2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
该等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该等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本
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之股份,在申
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 票数量 占
其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祁恒曦继承其父 祁继彤 股
份后,确认 祁继彤 签署的上述承诺对其有效,将继续履行承诺的相关内容。
二、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
经公司2011年3月18日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本次发
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三、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比例规定
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比
例及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具体约定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
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利润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
股利;在利润分配方式中,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
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分配股利。
公司一般按照年度进行现金分红,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
金分红。公司按照以下原则确定现金分红比例: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