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不超过6,51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
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573号文核准。本次发行将于2014年
6月23日分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网下发
行电子化平台实施。
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
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
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2、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2014年6月10日(T-9日)
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
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
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
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
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3、本次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深交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由于上市首日股票流通量增加导致
的投资风险。
4、本次发行价格为12.20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
的合理性。
(1)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所属行业为“批发和零售业(F)中
的零售业(52)”,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19.38倍(截至2014年6月18日),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12.20
元/股对应的2013年摊薄后市盈率为13.45倍,低于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
盈率,但依然存在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
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2)提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
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上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5、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计划所需资金量为74,926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
12.20元/股计算的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79,422万元,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
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
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6、本次发行申购,任一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所有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单个投资者只
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进行申购,任何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7、请投资者务必关注投资风险:若2014年6月23日(T日)出现网下申
购不足,将中止本次发行;若2014年6月23日(T日)出现网上申购不足,网
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既定的配售原则进行配
售;网下配售后仍然认购不足的,中止发行。
8、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交易所批准后,方能在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如
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活
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9、发行人的所有股份均为可流通股,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
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意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
公司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10、本次发行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机构投资者
基于真实认购意愿报价,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
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
发行价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
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11、门店租赁房产成本上升风险
随着近几年来全国房价的不断上涨,房屋的租赁价格也在不断上涨,将给公
司带来营业场所租金成本提高的风险。公司2011年、2012年及2013年的租赁
费支出分别为18,997.14万元、22,904.45万元、29,944.87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
的比例分别为8.56%、8.06%、8.44%;其中门店租赁费支出在公司租赁费总支出
中占比较大且不断增长,2011年、2012年及2013年分别为18,453.73万元、
22,426.28万元、29,444.54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32%、7.89%、
8.30%。公司门店租赁费支出逐年提高的原因一方面是公司连锁经营规模的不断
扩大,报告期内净增加门店数达到了1,080家;另一方面则是由于租金上涨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门店平均租金2011年为883元/平米,2012年为926元/平米,2013
年为1,004元/平米。
12、药品降价风险
近年来,国家对药品价格进行多次调控,对药品零售价格的上限实施限制,
对超过限价售药企业进行处罚。大幅度的降价措施,进一步压缩了药品流通企业
的利润空间。随着医疗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不排除进一步扩大限价范围、增大
限价幅度的可能性。公司虽然建有较为完备的区域营销网络,对上游供货商有较
强的议价能力,能够通过降低进货成本在一定程度上保障自身利益,但仍存在因
国家进一步限制药品价格,影响公司业绩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