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特别提示
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3年
修订)、《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
的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A股。
本次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
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在发行规模、股份发行结构、网下发行对象、定价机制、配售原则、
网下发行比例、网上网下回拨机制等方面均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重要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细研
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如下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
股发行的估值、报价、投资: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计划所需资金额为53,956万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包括新股发行数
量和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不超过3,939万股。根据询价结果,若确定
的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对应的发行费用后的金额超出本次募投项目所需资金额的,
发行人股东将公开发售股份不超过1,800万股。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
金归公开发售股东所有,不归发行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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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需充分了解有关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本询价
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定价原则和配售原则,在提交报价前应确保不
属于禁止参与网下询价的情形,并确保其申购数量和未来持股情况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主管部门的规定。投资者一旦提交报价,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
本次报价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
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广东欧浦钢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浦钢网”、“发行人”)首
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939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
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32
号文核准。欧浦钢网的股票代码为002711,该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
询价、网下发行及网上发行。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
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
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
且不超过2363.4万股;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最终发行总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数
量。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2014年1月7日(T-8
日,周二)至2014年1月14日(T-3日,周二)期间,组织本次发行路演推介。
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要求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设定的投资者条件的投资者方可自主选择在北京、上海或深圳参加现场推介会。
4、2014年1月13日(T-4日,周一)—2014年1月14日(T-3日,周二)
每日9:30-15:00为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报价时间。
5、在初步询价截止日前一交易日2014年1月13日(T-4日,周一)的12:00
前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完成配售对象信息的登记备案工作的以下投资者
可以参与本次网下发行:
(1)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2)证券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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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托投资公司;
(4)财务公司;
(5)保险机构投资者;
(6)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6、除本公告“重要提示”第5点规定的投资者以外,于2014年1月13日
(T-4日,周一)12:00前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完成配售对象信息的登记
备案工作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方可参与本次网下发行:
其中,其他机构投资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设立,机构成立时间已满12个月;
(2)信用记录良好,最近12个月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监管部门采
取监管措施、给予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刑事处罚;
(3)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
(4)上年末证券投资资产管理规模不低于1亿元;
(5)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个人投资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可以进行股票投资;
(2)信用记录良好,且最近12个月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监管部门
采取监管措施、给予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刑事处罚;
(3)具有5年以上投资经验;
(4)2013年证券账户中的总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
(5)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以上其他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应于2014年1月8日15:00前将完整申
请材料发送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邮箱(htlhcmd@mail.htlhsc.com.cn),
并对其所提供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申请材料清
单要求及模板可于华泰联合证券官方网站(www.lhzq.com)下载,并根据本公告
披露的联系方式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认。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未收到
投资者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