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3,332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662号文核准。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
商)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决定本次发行
数量为3,320万股,其中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3,283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
份数量为37万股。本次发行将于2014年1月13日(T日)分别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网下发行电子化平台实施。发行人、保
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
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2、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了解股票上市后可能
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3、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2014年1月3日(T-6日)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刊登于《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常州光洋轴承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
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
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
水平变化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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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自行承担。
4、本次发行价格为11.88元/股,请投资者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
性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所在行业为C34通用设备制造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
布的最近一个月行业平均滚动市盈率为33.88倍(截至2014年1月8日),请
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2012年摊薄后市盈率为28.29倍,低
于最近一个月行业平均滚动市盈率。即使如此,未来仍然存在发行人市盈率水平
(或其他估值指标)受多种不确定性因素影响而下降、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
来损失的风险。
5、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机构或个人投资
者基于真实申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剔
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
市场情况、有效募集资金需求和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上限等因素,协商确定本
次发行价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网上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投资者
若不认可本次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建议不参与本次申购。
6、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的差异。发行人及
主承销商在同日刊登的《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
告》中披露了每位网下投资者的详细报价情况等。以上数据仅用于如实反映网下
投资者的报价情况,不构成对发行人的投资建议,提请投资者注意。
7、本次发行中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为37万股,发行人将不会获得本次
老股转让部分所得资金。如果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净额约为35,
082.40万元。本次发行后发行人的净资产将大幅增加,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
于建设工期原因,公司的净利润不可能同步增长,因而本次发行完成后短期内公
司存在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8、本次网下发行将采用事先确定的配售原则及方式进行配售,当本次网下
有效申购总量超过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按
照2014年1月3日(T-6日)《常州光洋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事先确定的配售原则及方式进行配售。因此请投资者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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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注意该配售方式将导致网下配售结果与以往不同。
9、发行人上市后所有股票均为可流通股份。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
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意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
发行人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锁定承诺。
10、本次发行申购,任一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所有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单个投资者只
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进行申购,任何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11、请投资者务必关注投资风险。本次发行中,当出现以下情况,认购不足
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上发行总量时,向网下
回拨后未能足额认购的部分由主承销商推荐其他投资者认购,仍然认购不足的部
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12、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交易所批准后,方能在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如
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申购的投资者。
13、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坚持价值
投资理念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我们希望认可发行人的投资价值并希望分享发行人
成长成果的投资者参与申购。
14、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建议投资
者充分深入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
力,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