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不超
过7,600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不超过1,0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
量不超过7,6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652号文核准。经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东莞
证券”)协商决定本次发行数量为7,600万股。本次发行将于2014年1月8日
分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网下发行电子化平
台实施。
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
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
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二)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2013年12月31日刊登
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广东新宝电
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
“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
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
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三)本次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
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流通。请投资者务必注意由于上市首日股票流通量增加
导致的投资风险。
(四)本次发行价格为10.50元/股,可能存在估值过高给投资者带来损失
的风险。
1
1、发行人的主要产品为小家电,隶属于“C38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该
行业共有公司样本153家,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
盈率为21.66倍(截至2014年1月6日),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
10.50元/股对应的2012年摊薄后市盈率为25.82倍,对应的2012年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摊薄后市盈率为30.08倍,高于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主
要原因是相对于“C38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中市值占比较大、生产属于耐用
品的白色家电及其他工业用电气设备的众多企业,发行人所属的小家电行业具有
准快速消费品特点及成长特性所带来的部分估值溢价而导致的,因此存在未来发
行人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2、提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
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上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3、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
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
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五)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计划资金需求量为74,212万元。按本次发行
价格10.50元/股和发行数量7,600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量为79,800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3,648.66万元,略低于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
所需的金额74,212万元。
(六)本次发行申购,任一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所有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单个投资者只
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进行申购,任何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七)请投资者务必关注投资风险:若2014年1月8日(T日)出现网下
申购不足,将中止本次发行;若T日出现网上申购不足,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
下回拨,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网下配售原则进行配售;网下配售后仍然认购
不足的,由主承销商推荐其他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认购;仍然认购不足的
部分,由承销团余额包销。
2
(八)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深交所批准后,方能在深交所公开挂牌交易。
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
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九)发行人的所有股份均为可流通股,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
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意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
人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十)汇率波动风险
发行人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结算,因此受人民币汇率波动的影响较为明
显。如果发行人不能采取有效措施规避人民币升值风险,则发行人盈利能力将面
临汇率波动影响的风险。
(十一)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直接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在70%以上。受金融
危机影响,自2008年下半年以来,发行人主要原材料价格存在不同程度的下降;
随着经济逐步复苏,2011年发行人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较2010年有所回升,2012
年发行人主要原材料价格存在不同程度的下降。
发行人拥有较强的成本转移能力和基于规模优势的原材料采购议价能力,能
够基本消化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但如果未来主要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波
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