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17-067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重机”或“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7年8月30日下发的《关于核准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周文元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10号),具体情况见公司于2017年9月1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5)。
截至目前,本次交易已完成标的资产广东润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星科技”)的股权过户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截至2017年9月26日,润星科技已就本次交易资产过户事宜办理完成了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新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663347259J)。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本次交易标的润星科技100%股权已过户至华东重机名下,润星科技已成为华东重机的全资子公司。二、本次交易的后续事项
公司尚需按照相关协议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以及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前述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并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公司尚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前述新增股份的上市手续,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等事宜的变更登记手续。
此外,中国证监会已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85,816万元,
华东重机有权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募集配套资金。
三、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交易涉及资产的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合法有效。华东重机尚需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合计82,600.00万元。同时,华东重机尚需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办理登记、上市手续,并办理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完成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中国证监会已核准华东重机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85,816.00万元,华东重机有权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完成募集配套资金,但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与否并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或无法实施的重大风险。
四、律师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认为,华东重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已具备实施的法定条件;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标的资产已过户至华东重机名下;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后续事项在合规性方面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五、备查文件
1、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情况之核查意见》;
3、《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