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18-048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公司拟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从不超过人民币7.2亿元(含7.2亿元)调减为不超过人民币60,611.00万元(含60,611.00万元),并相应调整募集资金具体用途。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其他条款项不变。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规模
(一)调整前的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2亿元(含7.2亿元)。
(二)调整后的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611.00万元(含60,611.00万元)。二、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一)调整前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2亿元(含7.2亿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商用车制动系统建设项目 27,810.00 24,637.00
2 商用车智能底盘电控系统建设项目 25,513.00 22,780.00
3 乘用车电子驻车制动系统建设项目 12,954.00 11,389.00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3,194.00 13,194.00
合计 79,471.00 72,000.00
其中乘用车电子驻车制动系统建设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万宝机械负责实施,拟通过增资方式将募集资金注入万宝机械;商用车制动系统建设项目、商用车智能底盘电控系统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由公司负责实施。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二)调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611.00 万元(含
60,611.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商用车制动系统建设项目 27,810.00 24,637.00
2 商用车智能底盘电控系统建设项目 25,513.00 22,780.00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3,194.00 13,194.00
合计 66,517.00 60,611.00
上述商用车制动系统建设项目、商用车智能底盘电控系统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将由公司负责实施。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本次调整公开发行可转债方案事宜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本次调整方案事项已获得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