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72 证券简称:海新能科 公告编号:2025-002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01月07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01月10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63号馨雅大厦2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此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于志伟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关联董事于志伟先生、王笛女士、姜骞先生、李雪梅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本次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计划用于40万吨/年生物能源项目产品质量升级(20万吨/年生物柴油异构)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项目。董事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对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进行了研究与分析,编制了《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关联董事于志伟先生、王笛女士、姜骞先生、李雪梅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市值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0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