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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利信: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10


证券代码:301307          证券简称:美利信        公告编号:2025-003
            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5年 1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概述

  公司原拟通过全资子公司美利信科技国际有限公司在卢森堡设立特殊目的公司(SPV),以现金方式向 BIEGInvestEng.&Bet.mbH,VoitBeteiligungsGmbH和 HendrikOtterbach 购买 VOITAutomotiveGmbH97%股权,向 BIEGInvestEng.&Bet.mbH,CarolineKneip,ChristopherPajak,JohannesVoit,PeterBuck,Matthias
Voit,Zbigniew Psikus 和 Krzysztof Tomasik 购买 Voit Polska Sp. Z o.o. 100%股权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组上市。

    二、公司筹划重组期间的相关工作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主要历程

  2024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关于<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4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关于<重庆美利信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5 月 27 日、2024 年 6 月 17 日、2024 年 7 月 17 日、2024
年 8 月 19 日、2024 年 9 月 13 日、2024 年 10 月 17 日、2024 年 11 月 15 日、
2024 年 12 月 17 日披露了本次交易截至披露日的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2024-048、2024-053、2024-057、2024-064、2024-066、2024-086、2024-089)。

    (二)公司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做的工作

  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日起,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和有关各方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公司聘请了中介机构开展对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并就重组方案中涉及的各项事宜与交易对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协商和论证。

  公司在筹划及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按交易进展情况,定期发布关于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的进展公告,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对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及不确定性进行了充分提示。

    三、终止筹划的原因

  自筹划本次交易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交易各相关方推进本次重组工作。在推进过程中,结合外部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及交易各相关方对本次交易方案事宜进行进一步协商和谈判,但最终未就补充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及董事会基于审慎性考虑,认为现阶段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尚未完全成熟,从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及公司利益的角度出发,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组事项。

    四、终止筹划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同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的议案》,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202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上市公司披露重组报告书后终止重组的,应当补充披露重组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自查期间为披露重组报告书之日起至披露终止重组之日止。本次自查范围具体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有关知情人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以及有关知情人员;交易对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以及有关知情人员;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以及有关知情人员;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前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公司拟就补充自查事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起查询申请,待取得交易数据并完成相关自查后,将及时披露本次重组相关主体买卖股票交易情况。

    六、终止筹划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经营正常,各项业务稳步推进中。本次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规划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未来公司将继续围绕既定的战略目标有序开展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在合适的时机与条件下积极寻求更多的发展机会,持续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切实维护广大股东利益。

    七、承诺及其他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202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承诺自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告披露后的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董事会对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同时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4、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