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围海 公告编号:2020-174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申请破产重整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控股股东申请重整情况概述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或“围海控股”)《告知函》等相关资料,围海控股以“无法清偿到期债务”、“资产已经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已经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具有重整挽救价值,且重整具有较高的可行性”为由,
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重整申请书。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申请破产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近日,公司通过浙江微法院查询到,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浙江围海控股集团有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高岸贸易有限公司、浙江围海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均冠新材料有限公司、宁波盖瑞贸易有限公司、宁波朗佐贸易有限公司、宁波米哈贸易有限公司、宁波科怀贸易有限公司、浙江围海贸易有限公司、宁波周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围海置业有限公司、宁波围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破产申请进行了申请登记,案号分别为:(2020)浙 02
破申 24 号、(2020)浙 02 破申 34 号、(2020)浙 02 破申 35 号、(2020)浙 02
破申 30 号、(2020)浙 02 破申 29 号、(2020)浙 02 破申 27 号、(2020)浙 02
破申 25 号、(2020)浙 02 破申 28 号、(2020)浙 02 破申 26 号、(2020)浙 02
破申 31 号、(2020)浙 02 破申 32 号、(2020)浙 02 破申 33 号。
二、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该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控股股东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控股股东的重整申请,公司将关注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如果重整顺利实施将有利于改善控股股东资产负债结构,有利于为上市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并解决控股股东对公司的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等一系列问题。如果不能顺利实施,控股股东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财务、业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控股股东的破产重整申请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上市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