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 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
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该次上市股份为上市公司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份,本次新增股份的发行价格为 6.33 元/股,新增股份数量为 20,537,124 股。
2、2020 年 4 月 2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确认公司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20,537,124 股(其中限售流通股数量为 20,537,124 股)。
4、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仍满足《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规 则》等法规法律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
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期为 2020 年 4
月 24 日,限售期自股份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上市首日本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仍设涨跌幅限制。
释义
本文件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公告书/上市公告书/本 指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
公告书 告书
辉隆股份/本公司/上市 指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海通证券 指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独立财务顾问
承义律师事务所 指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本公司法律顾问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公司审计机构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指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标的资产审计机构
坤元评估 指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标的资产评估机构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可转换公司债券
报告书/交易报告书 指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报告书(草
案)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坤元评报 〔2019〕443 号《安
《评估报告》 指 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 可转换公司债券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安徽海华科技有 限公司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辉隆投资 指 安徽辉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海华科技 指 安徽海华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安徽海华化 工有限公司、安
徽海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蚌埠隆海 指 蚌埠隆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省供销社 指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安徽辉隆瑞美福农化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 :安徽辉隆集团
瑞美福 指 瑞美福农化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辉隆股份的控股子公司,
辉隆股份持有其 80%的股权
祺祥居 指 安徽祺祥居置业有限公司
辉隆置业 指 安徽辉隆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 指 安徽海华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
包括此次交易 前合计持有海华科 技 100%股权的 股东安徽辉
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蚌埠隆海企业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
伙)、解凤贤、解凤苗、解凤祥、解佩玲、解春明、杨忠杰、
交易对方 指 范新江、夏亚、戴承继、夏仲明、唐东升、 张其忠、戴林、
杨登峰、吴红星、朱家仓、邵荣玲、张玉祥 、欧加思、李江
华、张德海、纪文顺、方凯、兰金珠、王旭 东、郝宗贤、孙
其永、苏武、杨晓鹏、陈宝义、刘新宇、吴 祥站、杨品、卢
培田、周树辉、鲁学锐、崔海玉、营飞跃、刘康、何临乔
募集配套资金 指 向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特定对象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方式募集不超过本次发行股 份购买标的资产
的交易总额的 100%的配套资金
包含非公开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
及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 两项交易;发行
本次交易 指 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 股份、可转换公
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成
功与否并不影响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 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的实施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交易报告书除特别说明之外,所有数值均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
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ANHUI HUILONGAGRICULTURAL MEANS OF PRODUC TION
CO.,LTD.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证券代码:002556
公司上市日期:2011-03-02
注册资本:717,600,000 元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祁门路 1777 号
法定代表人:刘贵华
董事会秘书:董庆
联系电话:0551-62634360
联系传真:0551-62655720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祁门路 1777 号
邮政编码:230022
电子信箱:zqb@ahamp.com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148941720L
经营范围:粮食收购;农业生产资料、农机具、化工原料及产品、矿产品、矿山机械、五金、建材、钢材、铝锭及铝产品、食用糖、预包装食品销售;饲料原料收购及加工、销售;农副产品收购、销售;粮食筛选及销售;复合肥生产加工、委托加工;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和禁止的除外);房屋租赁;商务信息服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类型
本次发行为非公开发行股票。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9 年 8 月 27 日,安徽省供销社出具供发办[2019]93 号《安徽省供销合作
社联合社关于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现金购买资产的批复》,同意辉隆股份本次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总体方案。
2019 年 8 月 28 日,交易对方辉隆投资召开董事会,同意本次交易,并同意
辉隆投资与上市公司签署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协议和文件。
2019 年 8 月 28 日,交易对方蚌埠隆海通过合伙人会议决议,全体合伙人一
致同意本次交易,并同意蚌埠隆海与上市公司签署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协议和文件。
2019 年 8 月 29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本次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
2019 年 9 月 17 日,上市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本次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
2019 年 10 月 31 日,上市公司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
集中反垄断审查同意撤回申报通知书》(反垄断审查[2019]419 号),经上市公司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沟通并申请,本次收购不构成反垄断法和相关规则之下经营者集中的情形,上市公司撤回申报,并获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反垄断局的同意。
2019年11月13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明确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金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中非公开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规模的议案》,明确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中采用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募集13,000万元,采用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式募集51,406.52万元。
2020 年 3 月 2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关于调整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2020 年 3 月 19 日,上市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公司关于调整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三)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过程
2019年12月4日,上市公司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2019年12月24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安徽辉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37号),本次交易获中国证监会核准。
(四)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为 20,537,124 股。
(六)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发行底价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0 年 3 月 24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均价的 80%,即不低于 6.07 元/股。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的申购情况,通过簿记建档的方式,按照价格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等原则,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6.33 元/股。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底价。发行价格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比率为 83.51%。
(七)锁定期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时间为2020
年 4 月 24 日至 2020 年 10 月 23 日。
(八)募集资金量及发行费用
辉隆股份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可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