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21-034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合肥同智机电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智机电”)以房产评估价值1,400.96 万元为依据,最后作价 1,500.00 万元出售位于合肥市肥西县紫蓬山旅游开发区紫蓬观澜苑 3 幢 102 室一处房产,交易对方为关联法人公司合肥红宝石创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宝石创投”)。
公司董事长张红先生为红宝石创投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同智机电拥有位于合肥市肥西县紫蓬山旅游开发区紫蓬观澜苑 3 幢 102 室的一处房产,该房产从购入到现在一直处于空置状态,为盘活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智机电以该房产评估价值 1,400.96 万元为依据,最后作价 1,500.00 万元出售给关联法人公司红宝石创投,本次交易所得款项将增加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鉴于红宝石创投为公司董事长张红先生控制的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红先生已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1、受让方名称:合肥红宝石创投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合肥市高新区天智路 19 号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合肥市高新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办公地点:合肥市高新区天智路 19 号
法定代表人:张红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 年 7 月 13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2MXKJH54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企业股权投资;商业投资;房屋租赁;物业管理;计算机技术开发、咨询、服务;互联网网络咨询服务、推广服务;互联网营销策划、咨询;模拟训练器、制导与控制系统、导引头、各类加速度计、陀螺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承接计算机应用系统工程(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
主要股东:张红先生持有红宝石创投 90%股权,为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张红先生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红宝石创投为公司的关联人。
经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红宝石创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历史沿革及主要财务指标
合肥红宝石创投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3 日由张红、周文出资设立,
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红宝石创投净资产为 14,855.89 万元,2020 年实
现营业收入 0.00 万元,实现净利润 1,074.1 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本次出售房产位于合肥市肥西县紫蓬山旅游开发区紫蓬观澜苑3幢102室的
房产,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成套住宅,土地使用权期限至2076年11月28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权利人 不动产权 建筑面积 土地使用权 账面原值(元) 账面净值(元)
证编号 (㎡) 面积(㎡)
皖(2017)肥
同智机电 西不动产权 763.09 391.16 12,486,000.00 11,158,619.42
第 0011595 号
2、交易标的评估情况及结论
根据合肥市房地产土地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合肥市肥西县紫蓬山旅游开发区紫蓬观澜苑 3 幢 102 室住宅市场价值评估》,本次评估采用比较法,同
智机电本次转让的房产以 2021 年 5 月 14 日为时点进行市场价值评估,评估价值
为人民币1,400.96万元。本次房地产评估价值较账面价值评估增值285.1万元,增值率为 25.55%。
3、权属情况说明
本次交易房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未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无妨碍权属正常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以该房产的估价报告为定价依据。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次房产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1,500.00 万元,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款。
六、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售资产是为了盘活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资产闲置成本,标的资产定价以房地产估价报告为依据,遵循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出售资产预计产生的投资收益为 384.14 万元(未扣除相关税费、最终金额以年审会计师审计的结果为准)。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1 年年初至今,公司未与红宝石创投发生任何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资产出售有利于盘活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资产闲
置成本,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其定价依据公允、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资产出售有利于盘活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资产闲置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出售的房产以估价报告为定价依据,交易价格高于评估值,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及关联监事已回避表决,会议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3、监事会决议;
4、房屋买卖合同;
5、房地产估价报告;
6、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7、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