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 年10 月11
日修订)和《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本次发行新增了推荐询价对象、网下摇号配售、估值与报价信息披露
等方面的内容。请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
重要提示
1、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字火腿”或“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不超过1,85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
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582 号文核准。金字火腿的股票代
码为002515,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下发行及网上发行。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下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社
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下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网下发行
不超过370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发行总量减去网
下最终发行量,为1,480 万股。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信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通过
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3、国信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0 年11 月15 日(T-5
日)至2010 年11 月17 日(T-3 日)期间,组织本次发行的现场推介和初步询
价。符合要求的询价对象及配售对象可自主选择在上海、深圳或北京参加现场推
介会。
4、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询价对象为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0
年10 月11 日修订)中界定的询价对象条件,且已在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
“协会”)登记备案的机构,包括国信证券自主推荐、已向协会备案的20 名询价2
对象。
5、上述询价对象于初步询价截止日2010 年11 月17 日(T-3 日)12:00 前
在协会登记备案的自营业务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均为本次发行的配售对象,
均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与发行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之间存在实际控制关系
的询价对象、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
与网下申购。
6、本次询价以配售对象为报价单位,采取价格与申购数量同时申报的方式
进行。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元,每个配售对象最多可申报3 档价格。
配售对象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由询价对象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统一申报。询价对象应按规定进行初步询价,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为促进询价对象认真定价,综合考虑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及国信证券研
究所对发行人的合理估值区间,主承销商将配售对象的最低申购数量和申报数
量变动最小单位即“申购单位”均设定为74万股,即配售对象的每档申购数量
必须是74万股的整数倍,每个配售对象的累计申购数量不得超过370万股。
8、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
低进行排序、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申购总量,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
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有效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
协商确定发行价格。
9、发行价格确定后,报价不低于发行价格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网下申
购。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报价低于发行价格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
本次网下申购。可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的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的有效申
购数量;配售对象应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申购数量的乘积缴纳申购款,未及时
足额缴纳申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证
监会和协会备案。
10、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
销商)将通过摇号抽签方式进行配售。本次摇号采用按申购单位(74万股)配
号的方法,国信证券将按配售对象的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量进行配号,每一申
购单位获配一个编号,最终将摇出5个号码,每个号码可获配74万股股票。
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等于370 万股,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按照配3
售对象的实际申购数量直接进行配售。
若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370 万股,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采
取中止发行措施。
11、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
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
12、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于2010 年11 月24 日在《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中公布配售对象的报价情况。
13、本次发行中,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
行措施,并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1)初步询价结束后,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20家;
(2)网下发行的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370万股;
(3)网上最终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网上发行总量1,480万股,向网下回拨
后仍然申购不足;
(4)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确定发行价格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14、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推介和初步询价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
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0年11月12日(T-6日)登载于巨潮网站
(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招股意向书摘要于同日刊登于《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可于深交所网站(www.szse.cn)
查询。
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6 日
2010 年11 月12 日 (周五)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T-5 日
2010 年11 月15 日 (周一)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上海)
T-4 日
2010 年11 月16 日 (周二)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深圳)
T-3 日
2010 年11 月17 日 (周三)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现场推介(北京)
初步询价截止日(15:00 截止)
T-2 日
2010 年11 月18 日 (周四)
确定发行价格、可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名单及
有效申报数量4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 日
2010 年11 月19 日 (周五)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网上路演(中小企业路演网,下午14:00-17:00)
T 日
2010 年11 月22 日 (周一)
网下申购缴款日(9:30-15:00;有效到账时间15:00 之
前)
网上发行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网下申购资金验资,网下发行配号
T+1 日
2010 年11 月23 日 (周二)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网下发行摇号抽签
T+2 日
2010 年11 月24 日 (周三)
刊登《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率公
告》,网下申购款退款,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T+3 日
2010 年11 月25 日 (周四)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注:(1)T日为发行申购日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询价对象或配售对象无
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询价对象或配售对象及时
与主承销商联系。
(3)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及时公告,
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推介具体安排
国信证券将于2010 年11 月15 日(T-5 日)至2010 年11 月17 日(T-3 日)
期间,在上海、深圳和北京向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所有询价对象及配售对象进
行网下推介。具体安排如下:
推介日期 推介时间 推介地点 地址
2010 年11 月15 日
(T-5 日,周一)
15:30-17:30
上海金茂君悦大酒店
嘉宾Ⅱ+Ⅲ厅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
纪大道88号
2010 年11 月16 日
(T-4 日,周二)
15:30-17:30
深圳丽思卡尔顿酒店
大宴会Ⅱ厅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
三路116号
2010 年11 月17 日
(T-3 日,周三)
9:30-11:30
北京金融街洲际酒店
西安厅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
街11号
三、初步询价安排
1、本次初步询价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询价对象应到深交
所办理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数字证书,与深交所签订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使用协议,5
成为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的用户后方可参与初步询价。
2、初步询价时间为2010 年11 月15 日(T-5 日)至2010 年11 月17 日(T-3
日)每日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询价对象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
台填写、提交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的申报价格和申购数量。
3、本次询价以配售对象为报价单位,采取价格与申购数量同时申报的方式
进行。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元,每个配售对象最多可申报3 档价格。
每档申报价格对应的最低申购数量为74 万股,申报数量变动最小单位即“申购
单位”为74 万股,即每个配售对象的每档申购数量必须是74 万股的整数倍,每
个配售对象的累计申购数量不得超过370 万股。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填写示例如
下:
假设某一配售对象填写了三档申购价格分别是P1、P2、P3,且P1﹥P2﹥P3,
对应的申购数量分别为Q1、Q2、Q3,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为P,则若P﹥P1,则
该配售对象不能参与网下发行;若P1≥P﹥P2,则该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