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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康牧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公告日期:2010-10-29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鸭嘴岩工业园3 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 号华贸中心1 号写字楼22 层)大康牧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招股意向书
    2-2
    声 明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
    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
    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不超过2,600 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 ]元
    预计网上发行日期 2010 年11 月8 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10,28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
    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股
    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
    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陈黎明(持股2,358.23万股)承诺:自股票
    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
    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股东财信创投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十二个月内
    (以刊登招股说明书为基准日)受让的股份,除依据《境内证券
    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社保基金实施办法》在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时转持部分发行人股份外,自持有股份之日起
    (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2009年5月6日为基准日)的三十六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
    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
    行前十二个月外(以刊登招股说明书为基准日)受让的股份,除
    依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社保基金实施办法》在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转持部分发行人股份外,自股
    票上市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
    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股东先导创投承诺:除依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
    充实社保基金实施办法》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转
    持部分发行人股份外,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大康牧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招股意向书
    2-3
    作为公司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承诺:在任
    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
    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
    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社保基金实施办
    法》,财信创投和先导创投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将
    持有的本公司260 万股国有股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
    有,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财信创投和先导创投的禁售
    期义务。
    股东夏正奇等76 名自然人股东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
    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0 年10 月28 日大康牧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招股意向书
    2-4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
    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
    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等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
    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大康牧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招股意向书
    2-5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
    1、本公司控股股东陈黎明(持股2,358.23 万股)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股东财信创投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十二个月内(以刊登招股说
    明书为基准日)受让的股份,除依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社保
    基金实施办法》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转持部分发行人股份外,
    自持有股份之日起(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2009 年5 月6 日为基准日)的
    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自发行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前十二个月外(以
    刊登招股说明书为基准日)受让的股份,除依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
    股充实社保基金实施办法》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转持部分发行
    人股份外,自股票上市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
    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股东先导创投承诺:除依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社保基金
    实施办法》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转持部分发行人股份外,自发
    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
    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作为公司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
    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
    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社保实施办法》,财信创投和先导
    创投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将持有的本公司260 万股国有股转由全大康牧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招股意向书
    2-6
    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财信创投和先导
    创投的禁售期义务。
    股东夏正奇等76 名自然人股东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
    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2、截至2010 年6 月30 日,发行人滚存未分配利润8,967.63 万元。根据
    发行人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获得成功,
    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发行后新老股东共享。
    3、发行人主营业务是种猪、仔猪、育肥猪以及饲料的生产和销售。近年来
    我国生猪的疫病情况明显增多,例如高致病性蓝耳病、猪圆环病毒病、猪细小
    病毒病、猪附红细胞体病等。我国的生猪养殖以农村散养为主,饲养环境较差,
    容易发生疫情。如果生猪养殖行业在某个区域爆发疫病,将会导致消费者的心
    理恐慌,并直接影响发行人的产品销售。
    4、报告期内生猪价格受到猪肉价格、饲料价格及生猪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影
    响呈现周期性的波动,尤其是猪肉的价格波动会对生猪销售价格产生较大影响。
    2007 年—2008 年4 月国内生猪价格持续上涨,2008 年4 月之后开始进入下降
    周期,至2009 年5 月,生猪价格达到2006 年11 月以来的最低点,2009 年下
    半年各地猪肉价格出现不同程度地回升。2010 年初以来生猪价格连续14 周下
    跌,随着生猪存栏下降导致的供给减少和国家冻猪肉收储启动,从2010 年6
    月上旬开始,全国生猪价格开始止跌回升,进入7 月份之后继续保持上涨态势。
    截至2010 年7 月28 日,全国猪肉平均价格已回升至2010 年2 月下旬水平,接
    近春节期间最高水平。尽管本公司生猪销售市场较广,但周期性价格波动也会
    对本公司毛利水平产生一定影响。
    5、由于公司所处农业行业的特点,公司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以现金结算
    的比例较高。报告期内公司现金采购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8.53%、31.14%、
    14.93%和2.13%,现金销售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8.02%、41.51%、36.88%
    和5.13%,现金结算的比例呈逐年下降的趋势。从2009 年下半年开始,公司严
    格控制现金结算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10 年上半年的现金采购和现金销售比大康牧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招股意向书
    2-7
    例已经分别降低到2.13%、5.13%,由于公司日常经营涉及现金交易,公司仍然
    存在采购和销售环节内部控制不足而导致的风险。
    6、发行人目前的主营业务为生猪的养殖和销售,发行人拟通过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投资于规模生态养猪小区建设及生猪屠宰加工项目,在进一步扩大生猪
    养殖规模的同时,拓展生猪屠宰等配套业务,形成相对完整的“优质安全生猪
    产业链条”。发行人将面临募集资金投向带来的经营转型风险,这种经营转型风
    险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发行人的主要资产系从事生猪养殖业务的资产,随着
    自产生猪养殖规模的扩大,发行人生猪养殖环节的经营风险将增大;二是由于
    生猪屠宰及销售等系发行人计划开拓的新业务,在所需的人才、技术、管理经
    验、营销网络等方面与目前的主营业务存在一定差异,投资项目可能不能如期
    投产或不能实现预期的经济效益指标,从而导致公司的盈利能力下降。
    7、公司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均为自然人,且排位顺序及销售金额存在一定
    程度的变化。一般而言,自然人在经营拓展能力、经营期限、经营风险的承受
    能力等方面较易受到自身条件和自然规律的制约。前述有限性在一定程度上会
    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请投资者仔细阅读“风险因素”章节全文,并特别关注上述风险。大康牧业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