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9 证券简称:*ST 科林 公告编号:2021-103
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票期权简称:科林 JLC2;
2、股票期权代码:037189;
3、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授予日期:2021 年 11 月 17 日;
4、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行权价格:4.61 元/份;
5、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实际授予激励对象 4 人,实际授予股票期权 189.00 万份;
6、本次激励计划期权有效期为 36 个月;
7、预留部分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为 2021 年 12 月 6 日。
8、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的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8 月 19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科
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 8 月 20 日,公司在内部 OA 办公系统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
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20 日至 2021 年 8 月 29 日,共计 10
天。在公示期间,公司未收到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 年 8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1 年 9 月 6 日,公司召开了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9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
本次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9 月 14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6 名激励
对象授予 945.00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021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向符
合授予条件的 16 名激励对象实际授予 945.0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4.61
元/份。
7、2021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条件及授予日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1 年 12 月 6 日,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
成,实际向 4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89.00 万份,行权价格为 4.61 元/份。
二、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预留部分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1 年 11 月 17 日。
2.授予数量:189.00 万份
3.授予人数:4 名。
4.行权价格:4.61 元/份。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6.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 占授予期权总数的比 占当前总股
(万份) 例 本比例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189.00 16.67% 1.00%
(共计 4 人)
合计 189.00 16.67% 1.00%
7.行权安排: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①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②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可行权数量占
获授数量的比例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予完成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行权期 日起至股票期权首次授予完成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50%
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予完成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行权期 日起至股票期权首次授予完成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50%
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计划安排如下:
行权期 行权时间 可行权数量占
获授数量的比例
预留股票期权 自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予完成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50%
第一个行权期 日起至预留授予完成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股票期权 自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予完成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行权期 日起至预留授予完成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激励对象必须在期权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未达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内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8. 行权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1 年-2022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业绩指标进行考
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公司对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以 2020 年经审计的合并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经审计的合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并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60%
第二个行权期 以公司 2020 年经审计的合并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经审计
的合并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20%
第一个行权期 以 2020 年经审计的合并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经审计的合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并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60%
第二个行权期 以公司 2020 年经审计的合并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经审计
的合并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20%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公司注销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当期计划行权份额。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制定的现有考核规定,激励对象综合评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与“不合格”四个等级,对应绩效系数如下:
考核等级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分数段 90 分以上 80 分-89 分 60 分-79 分 60 分以下
(含 90 分) (不含 60 分)
绩效系数 100% 0%
个人当年可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绩效系数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在行权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达到“合格”及以上,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行权其获授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未能行权部分的股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