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对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石化”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荣盛石化对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逸盛”)增资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等人员沟通,查阅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文件、相关董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海南逸盛的工商登记资料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对荣盛石化对海南逸盛增资的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必要性进行了核查。
二、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参股公司海南逸盛的资产负债结构,增强海南逸盛市场竞争力,公司拟同意下属控股子公司大连逸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盛投资”)与海南逸盛其他股东方共同以现金方式对海南逸盛进行增资。
本次增资前,海南逸盛注册资本为 358,000 万元,其中:逸盛投资出资 179,000
万元,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 50%;宁波恒逸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贸易”)出资 179,000 万元,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 50%。
本次增资将新增海南逸盛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海南逸盛各股东按上述持股
比例认缴增资,其中:逸盛投资拟认缴增资 50,000 万元,恒逸贸易拟认缴增资50,000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海南逸盛注册资本变更为 458,000 万元,其中:逸盛投资出
资 229,000 万元,仍占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 50%;恒逸贸易出资 229,000 万元,仍占
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的 50%。
三、其他增资方及关联关系
宁波恒逸贸易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1、成立时间:2011 年 5 月 24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573681720D
3、注册资本:2,000 万元
4、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保税港区成海路 6号 1幢 1 号 1607 室
5、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法定代表人:方贤水
7、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批发(票据贸易)(经营范围详见甬 L 安经(2018)
008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在许可证有效期限内经营)。化工原料及产品的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持股 70%,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30%。
9、关联关系:由于公司持有恒逸贸易 30%的股权,且公司董事李水荣、李永庆
分别担任恒逸贸易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三)款和第 10.1.5 条第(一)、(二)款的规定,恒逸贸易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四、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一)出资方式
逸盛投资、恒逸贸易分别对海南逸盛增资 50,000 万元、50,000 万元,出资方式
为货币资金,逸盛投资的出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
(二)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0 年 5月 31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3005527989627
4、注册资本:358,000 万元
5、住所:洋浦经济开发区滨海大道西侧石化功能区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厂区
6、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7、法定代表人:方贤水
8、主营业务:精对苯二甲酸、聚酯切片、聚酯瓶片、涤纶短纤、POY 丝、
FDY 丝、粗氧化钴锰、化纤原料的生产、加工、批发、零售;对二甲苯(PX)、乙酸、乙二醇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码头设施经营,在码头区域从事普通货物装卸服务,码头拖轮经营,船舶服务业务经营,为船舶提供淡水供应、船舶污染物(含油污水、残油、洗舱水、生活污水及垃圾)接收和围油栏供应服务。
9、主要股东:逸盛投资、恒逸贸易
(三)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前后,海南逸盛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增资前 增资后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出资额 出资比例
逸盛投资 179,000 50% 229,000 50%
恒逸贸易 179,000 50% 229,000 50%
(四)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通过逸盛投资持有海南逸盛 50%的股权,海南逸盛为公司间接参股公司,
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增资是按照海南逸盛各股东现时的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共同增资。增资完成后,海南逸盛注册资本由 358,000 万元增至 458,000 万元,海南逸盛各股东对海南逸盛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因此,本次增资遵循了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增资方式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司利益。
六、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海南逸盛尚未与公司签署增资协议。
七、增资目的、存在风险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增资目的
本次增资有助于优化海南逸盛的资本结构,提升海南逸盛的资金实力,有利于海南逸盛 PTA 项目的后续运营及融资,进而有利于提升公司产业链的竞争力,更能有效促进公司盈利水平的提升,提升公司 PTA业务的整体竞争力。
(二)存在风险
受原材料价格及下游聚酯工厂需求波动影响,PTA 及聚酯瓶片市场价格波动较
大。海南逸盛日常经营将面临上述产品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逸盛投资使用自有资金对海南逸盛进行增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增资完成后,海南逸盛各股东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八、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对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九、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增资的关联交易事项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保荐机构同意荣盛石化控股子公司逸盛投资对海南逸盛增资的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对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顾 盼 罗傅琪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