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22-028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不同主体之间的行为,转让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一、本次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情况概述
2022 年 6 月 20 日,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环保”、“公
司”)收到控股股东南昌水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天集团”)发来的《关于南昌水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向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无偿划转的告知函》,按照《中共南昌市委办公室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属国有企业集团整合重组方案>的通知》(洪办发〔2022〕3 号)文件精神及《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的复函》(洪府办〔2022〕367 号),南昌市人民政府同意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南昌市国资委”)将控股子公司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南昌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水天集团持有的富春环保 20.49%股权(持股数量为 177,242,920 股)无偿划转至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政集
团”)。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
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及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市政集团系南昌市国资委控股子公司,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水天集团变更为市政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变,仍为南昌市国资委。
二、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进展情况
2022 年 8 月 9 日,公司接到市政集团通知,上述划转双方已签署《国有股份无偿划
转协议》,后续将办理股份过户事宜。
三、《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主要内容
(一)划出方
公司名称:南昌水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三经路 998 号水天一色小区 5#办公楼 20 层 2008 室
(二)划入方
公司名称: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湖滨东路 1399 号
(三)被划转方
公司名称: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富阳市灵桥镇春永路 188 号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南昌水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20.49%股权,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14.5%股权
(四)无偿划转的产权数额和划转基准日
1、本次无偿划转的产权数额为水天集团持有的富春环保全部 177,242,920 股,占富春环保总股本的 20.49%。
2、本次无偿划转的基准日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划转完成,则基准日之前(含
基准日)富春环保股份已经确认的收益由水天集团享有,基准日之后富春环保股份确认的收益由市政集团享有。
(五)股份划转价款及费用
1、本次股份划转为无偿划转,市政集团无须支付对价。
2、因办理本次股份无偿划转而产生的各项税费,由划转双方依照法律法规自行承担。
(六)被划转企业涉及的职工分流安置方案和债权、债务处理方案
1、本次股份划转不涉及被划转方需要分流安置职工的情况,被划转方职工仍按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2、本次富春环保股份无偿划转事宜,不涉及富春环保债权、债务以及对外担保事项等或有负债的转移和变更。本次划转完成后,水天集团存续的债权、债务由其继续享有及履行。水天集团已书面通知主要债权人,取得了主要债权人对本次划转的无异议函。
四、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所涉及后续事项及风险提示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国有股权划转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