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3-005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3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3年3月7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蒋卫平先生召集,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障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治理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蒋卫平先生、蒋安琪女士、夏浚诚先生、邹军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对 上 述 议 案 发 表 了 同 意 的 独 立 意 见 , 详 见 同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障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治理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
意提名向川先生、唐国琼女士、黄玮女士、吴昌华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四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向川先生、唐国琼女士、黄玮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吴昌华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其承诺参加最近一次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及考试并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07)。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
1、蒋卫平先生,中国国籍,生于 1955 年,大学本科学历,2011 年 9 月获中华人民共和国
机械电子工业部认证为工程师。蒋卫平先生自 2007 年 12 月起担任公司董事长,其主要负责公司全面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以及作出主要战略决策。蒋卫平先生于锂行业拥有近 20 年的经验,其于 2003 年成立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齐集团”),并自成立起担任天齐集团董事长,2004 年 10 月通过天齐集团收购射洪锂业(天齐锂业前身)。其于 2011
年 8 月至 2012 年 12 月兼任公司总经理,此后自 2011 年 9 月起担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锂
业分会副会长;自 2018 年 3 月被选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截至目前,蒋卫平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由蒋卫平先生控股的天齐集团持有公司股份416,316,432 股,持股比例为 25.37%,蒋卫平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蒋卫平先生与张静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68,679,877 股,持股比例为 4.18%)系夫妻关系,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蒋安琪女士系父女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蒋卫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蒋卫平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蒋卫平先生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2、蒋安琪女士,中国国籍,生于 1987 年,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蒋安琪女士自 2017
年 2 月起担任公司董事,于 2022 年 4 月起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其主要负责协助本公司制定战
略及投资规划,以及协助董事长作出主要战略决策。蒋安琪女士于锂行业拥有近 10 年的经验,
自 2016 年 2 月及 2018 年 7 月起分别担任天齐集团副总经理及董事,于 2021 年 8 月起担任总
经理,并于天齐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担任多项职务。此外,蒋安琪女士自 2021 年 7 月起担任公司多家子公司董事职务。
截至目前,蒋安琪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担任董事/总经理的天齐集团持有公司股份416,316,432 股,持股比例为 25.37%;其母亲张静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68,679,877 股,持股比例
为 4.18%,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蒋卫平先生系父女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蒋安琪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蒋安琪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蒋安琪女士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3、夏浚诚先生,中国香港籍,生于 1972 年,澳洲悉尼科技大学工程管理硕士,香港中文
大学商学院 MBA/EMBA,奥地利因茨布鲁克管理中心核心商业管理专业研究生;在读企业管
理博士;夏浚诚先生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起担任公司总裁,于 2021 年 2 月 1 日起担任公司董
事,其主要负责本公司全面及日常管理。在加入公司前,夏浚诚先生于 1997 年 4 月至 2002 年
5 月任职于 Olip Italia S.p.A 及施华洛世奇(奥地利)工具制造公司。其亦于 2011 年 11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职于奥地利斯太尔公司,其中 2018 年 11 月至 2019 年 8 月担任奥地利斯太尔
CEO 兼董事总经理,并于 2019 年 8 月至 2020 年 12 月担任奥地利斯太尔亚太区负责人。此
外,夏浚诚先生目前担任公司多家子公司董事职务。
截至目前,夏浚诚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通过认购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份额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16,900 股。夏浚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夏浚诚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夏浚诚先生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4、邹军先生,中国国籍,生于 1973 年,会计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邹军先生自 2007
年 12 月起担任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自 2021 年 2 月起兼任执行副总裁,主要负责本公司财
务、会计及税务事务。邹军先生于财务及会计行业拥有近 20 年经验。在加入公司前,邹军先
生于 1998 年 9 月至 2007 年 7 月分别担任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项目经理、部门经
理兼高级经理。其随后于 2007 年 12 月加入天齐锂业担任董事兼总会计师。此外,邹军先生目前担任公司多家子公司董事职务。
截至目前,邹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643,637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通过认购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份额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14,300 股。邹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邹军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邹军先生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
1、向川先生,中国国籍,生于 1958 年,商业经济学硕士。向川先生自 2020 年 2 月起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利用其在财务、企业管理及上市公司治理风险领域的专长,为公司提供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