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4 年 4 月)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进行相应的修改。本次章程修订对照表如下:
原《公司章程》内容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内容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副
副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开展工 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开展工作。董
作。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 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
过半数选举产生。 举产生。
公司实行首席独立董事制度,经 1/2 以上 董事会可根据公司发展需要聘请董事会名
的独立董事同意选举产生一名首席独立董事, 誉主席 1 名,并就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作出 负责协调独立董事的行动并代表独立董事与 指导和决策支持。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沟通、协调。 公司实行首席独立董事制度,经 1/2 以上的
首席独立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独立董事同意选举产生一名首席独立董事,负责
度》规范。 协调独立董事的行动并代表独立董事与公司非
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沟通、协调。首席独立
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