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FASTPRINT CIRCUIT TECH CO.LTD
(深圳市南山区深南路科技园工业厂房25 栋1 段3 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 号发展银行大厦)第一章 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兴森快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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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2,793 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36.5 元
发行日期: 2010 年6 月2 日 发行后总股本: 11,170 万股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邱醒亚承诺:自深圳市兴森快
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含前妻张丽冰的3,788,424
股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
股份可以流通和转让。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在发行人任职董事、
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
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
行人股票数量占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十
公司股东金宇星、柳敏、刘愚、伍晓慧、陈岚承诺:自深圳市
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持有的
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流通和转让。上述承诺期限
届满后,在发行人任职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
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
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本次发行前原股
东对其所持股份
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
述股份可以流通和转让
保荐人(主承销商):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0 年3 月30 日第一章 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兴森快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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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
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
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
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
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
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1、根据公司于2009年11月14日召开的200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
于<2009年上半年利润分配及首次公开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的议案》,经深圳市鹏城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止2009 年6 月30日,公司累计滚存未分配利润为
142,993,744.46元,以2009年6月30日股本8,377万股为基数,向发行前的老股东每股
派发现金0.36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015.72万元;完成现金股利分配后的剩
余滚存未分配利润及2009年6月30日起至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新增的净利润全部由首
次公开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2、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1)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冲击带来风险
2008年下半年以来,美国金融危机全面爆发且不断向其他国家和地区扩散,世界
经济增长趋势明显放缓,全球及我国经济发展的各种不确定因素增加,实体经济的各行
各业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公司的主要下游需求行业也不同程度受其影响,公司面
临的市场风险增大。第一章 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兴森快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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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量产企业相比,PCB样板企业抵御经济周期性波动的能力相对较强,面对金融危
机,本公司制订了针对性措施并得到有效实施,公司2008年、2009年的收入和盈利仍
保持了持续增长。但本次金融危机依然对公司的收入结构、现金流等造成了不利影响,
主要表现为出口占比下降,应收账款余额增加,若未来全球经济复苏进程出现较大波
折,上述影响还将在一段时间内持续。
(2)下游主要需求行业不景气带来的市场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PCB样板及小批量板,通信设备、工业及医疗电子、计算机、国
防科教是公司PCB产品的主要需求行业,2009年,公司在上述领域实现销售收入占主营
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9.77%、19.45%、12.42%、11.27%。因此,若上述主要需求行
业不景气,公司将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
(3)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目前,国内PCB行业的竞争状况表现为,PCB量产厂商产能扩张相对较快,中低端
产品市场竞争激烈,样板行业进入壁垒较高,产能相对不足。随着专业的PCB样板企业
不断扩大产能,部分PCB量产厂商逐步涉足样板行业,以及国外专业的PCB样板企业产
能向我国转移,公司将面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4)控股股东控股地位不稳定带来的风险
公司第一大股东邱醒亚先生拥有公司发行前总股本34.23%股份的表决权,处于相
对控股地位,本次公开发行后拥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将下降至25.67%。在目前国内资
本市场全流通的背景下,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偏低,若在上市后敌意收购者通过恶意
收购控制公司股权或其他原因导致控股股东控股地位不稳定,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发
展带来风险。
(5)出口退税政策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本公司PCB出口享受的出口退税率为17%。未来如果国家降低或取消PCB出
口退税率,且公司不能及时调整出口比例(报告期平均为39.55%),公司的经营业绩将
会受到较大影响。
(6)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市场风险
2009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部分投产,并已实现5.04万平方米的产出,项目第一章 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兴森快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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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产后,公司将新增产能20.1万平方米,为2009年销量的1.31倍。为充分消化新增产能,
即至2012年达产之前,公司每年的复合增长率平均需达32%,为此,公司已制订了有针
对性的业务拓展计划。但若上述业务拓展计划未来不能得到有效实施,公司将面临较
大的市场风险。
(7)环保风险
如果国家进一步提高对PCB行业的环保要求,公司的环保投入将会增加,环保成本
将会增大。
(8)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根据深府[1988]232 号文第八条的规定, 并经深圳市地税局以深地税三函
[2005]495号文批准,公司自2005年起延长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007年公司按
7.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上述税收优惠系深圳市地方税收优惠政策,无国家相关
税收政策支持,公司将其计入非经常性损益,2007年公司因上述深圳地方税收优惠而
减免的企业所得税金额为517.37万元,占同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8.30%。为
此,公司本次申请发行股票前的全体自然人股东已承诺全额承担上述税收追缴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
政策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公司2008年适用18%的所得税税率。2009年6月27日,公司
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经深圳市南山区地方税务局2009年9月26日以深地税南减备告
字[2009]第(091070)号《税收减免登记备案告知书》备案,公司2009年、2010年、
2011年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此外,公司本部深圳工厂搬迁至广州后,设立
了广州分公司具体负责相关的生产经营,广州分公司适用25%的所得税税率。公司上述
所得税率的变化将会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第一章 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兴森快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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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释义................................................................................................................10
第二节 概 览............................................................................................................12
一、发行人简介..................................................................................................12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13
三、主要财务数据..............................................................................................13
四、本次发行情况..............................................................................................14
五、募集资金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