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 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029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有效期的概述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1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
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相关议案。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 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 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2021 年 10 月 2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核发了《关于核准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3305 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 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 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延长至中 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批复规定的有效期截止日(即2022年10 月19日)。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的有效期至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批复规定的有效期截止日 (即2022年10月19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 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有利于推进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事项;并同意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本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上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发行人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前述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