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9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烟台舒驰客车有限责任公司95.42%的股权、中植一客成都汽车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同时向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18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本次重组推进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组,主要历程如下:
1、因公司拟筹划重大事项,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康盛股份,股票代码:002418)于2017年3月20日(星期一)上午开市起停牌,待公司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
2、停牌期间,公司于2017年3月 25日发布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
告》,于2017年4月1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于2017
年4月12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于2017年4月19日
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于 2017年 4月26日、2016
年5月 4日、2017年5月11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于
2017年5月18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于2017
年5月25日、2017年6月3日、2017年6月10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
停牌进展公告》。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3、2017年6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浙江
康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作出书面决议。
4、2017年6月23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中小板重组问询函
(需行政许可)【2017】第35号《关于对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
并于2017年7月8日对该问询函进行回复,发布了《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等文件。
5、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康盛股份,证券代码:002418)于2017年7月10日开市起复牌。
6、2017年7月15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于
2017年8月14日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于2017年9月13日
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于2017年10月17日发布了《关于
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7、2017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作出书面决议。2017年12月1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作出书面决议。
8、2017年12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第172440号《中国证
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2018年1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
的第172440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18年
2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附条件
生效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作出书面决议;同日,公司对一次反馈意见进行回复,发布了《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等文件。
9、2017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作出书面决议。
10、2018年3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第172440号《中国证
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2018年3月28日,公司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附条件生效的<
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作出书面决议;同日,公司对二次反馈意见进行回复,发布了《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等文件。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的原因
由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历时时间较长,且国家相关政策发生了变化,因此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并撤回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
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履行的内部审批程序
2018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公司独立董事亦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公司将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
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业绩补偿协议,本次交易协议尚需经过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生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交易各方无需承担法律责任。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日常运营平稳,并将继续推进公司原定的发展战略,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五、承诺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六、备查文件
1、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