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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洁股份: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7-06-10

     证券代码:002397         证券简称:梦洁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8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

已经2016年2月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16年2月19日召开的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6年6月20日公司完成2015年度利润

分配后,公司对发行价格以及发行数量进行了调整。2016年11月15日,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的投资金额进行了调整。2017年1

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非

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的投资金额进行进一步调整。

    2017年6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经2016年2月19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相关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2017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并经2017年2月8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因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已过而需要重新召开董事会的,应当由董事会重新确定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公司拟重新确定2017年1月14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对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方案中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以及发行数量进行调整。

本次方案调整情况如下:

    一、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的调整

    调整前:“2.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6年2月2日),定价原则是: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90%,即不低于7.39元/股。具体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

    公司201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7.29元/股。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后:“2.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7年1月14日),定价原则是: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90%,即不低于7.58元/股。具体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2、发行数量的调整

    调整前:“2.5 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08,202,808股。在该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批复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后:“2.5 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04,063,122股。在该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批复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董事会本次对发行方案调整的相关事宜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将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