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5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
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终止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并撤回申请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概述
1、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已经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2、2021 年 7 月 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
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1749),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予以受理。
3、2021 年 7 月 2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749 号)(以下简称“《第一次反馈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按《第一次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论证
分析,并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将《第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报送至中国证监会。
4、2021 年 8 月 2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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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211749 号),中国证监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中止审查。
5、2021 年 9 月 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
请恢复审查通知书》(211749 号),中国证监会决定恢复对公司非公开发行申请的审查。
6、2021 年 11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对发行方案中的发行数量进行了调整。
7、2021 年 11 月 24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1749 号)(以下简称“《第二次反馈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按《第二次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论证
分析,并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将《第二次反馈意见》的回复报送至中国证监会。
自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介机构
等一直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各项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终止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并撤回申请文件的主要原因
鉴于目前国家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公司经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等反复沟通,决定终止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三、终止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并撤回申请文件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并撤回申请文件是在综合考虑各种变化因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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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相关审议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2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终止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的申请材料。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2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终止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的申请材料。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拟撤回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申请文件,
是在综合考虑各种变化因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经过了审慎的分析与论证,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经了解,公司目前各项业务经营正常,本次撤回申请文件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4、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拟撤回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申请文件,
是在综合考虑各种变化因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经过了审慎的分析与论证,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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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