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5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唐千军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653号),现将批复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唐千军发行 31,000,000 股股份、向劳根洪发行14,000,000
股股份、向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发行3,000,000股股份、向金石坤享股权投资
(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3,000,000股股份、向共青城景从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2,700,000股股份、向共青城景从贰号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发行2,000,000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41,000万元。
三、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公司将根据上述批复的相关要求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后续实施事宜,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