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科技南十二路曙光大厦9 楼)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 福田区 益田路 江苏大厦38-45 楼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发行人”)
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公司A 股股票上市(以下简称“本次上市”)
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刊载于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
股票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如
下:
1、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侯毅先生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满后,侯毅先生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本公司发起人股东张原、刘晓渔、张强、庄裕红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
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承诺期满后,张原、刘晓渔、张强、庄
裕红先生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
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本公司股东深圳兰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4、本公司股东深圳市飞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未经审计的2009 年三季度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
润表和现金流量表。2008 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08 年年度财务数据已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 年9 月修订)编制而成,
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 [2009]1405 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900 万股。其中网下向配售对象发行380 万股及网上资
金申购定价发行1,520 万股已于2010 年1 月11 日在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持下成功发行,发行价格为23.00 元/股。
三、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
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0】30 号文)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
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新纶科技”,股票代码“002341”,其中本
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1,520 万股股票将于2010 年1 月22 日起上市交易。
四、本次上市相关信息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0 年1 月22 日
3、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4、股票代码:002341
5、发行后总股本:7,320 万股
6、本次A 股发行股数:1,900 万股
7、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前公司所有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
司A 股股票首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8、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自愿锁定安排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如
下:(1)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侯毅先生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满后,侯毅先生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
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本公司发起人股东张原、刘晓渔、张强、庄裕红承诺:自公司股票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
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承诺期满后,张原、刘晓渔、张强、
庄裕红先生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本公司股东深圳兰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4)本公司股东深圳市飞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9、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向配售对象配售的380 万股股份自本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
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 个月。
10、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A 股股份
本次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1,520 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2010
年1 月22 日起上市交易。
11、公司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表:
股东名称(或类别)
持股数量
(股)
占发行后总
股份的比例
(%)
可上市流通时间
侯毅 29,500,000 40.30 2013 年1 月22 日
张原 5,500,000 7.51 2011 年1 月22 日
刘晓渔 5,000,000 6.83 2011 年1 月22 日
张强 5,000,000 6.83 2011 年1 月22 日
首次公
开发行
前已发
行股
份:
庄裕红 5,000,000 6.83 2011 年1 月22 日深圳兰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000,000 4.10 2011 年1 月22 日
深圳市飞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1,200,000 1.64 2011 年1 月22 日
小计 54,200,000 74.04 ——
网下配售股份 3,800,00 5.19 2010 年4 月22 日
网上定价发行股份 15,200,000 20.77 2010 年1 月22 日
首次公
开发行
的股
份: 小计 19,000,000 25.96 ——
合计 73,200,000 100.00 ——
12、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上市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SHENZHEN SELEN SCIENCE & TECHNOLOGY CO.,LTD.
3、注册资本:人民币5,420 万元(本次发行前);人民币7,320 万元(本次
发行后)
4、法定代表人:侯毅
5、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科技南十二路曙光大厦9 楼
6、邮政编码:518057
7、经营范围:有机高分子材料及制品的技术开发、销售、售后服务及其他
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洁净技术咨
询(不含限制项目);防尘、防静电服装及鞋的生产(生产场地执照另办);经营
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
许可后可经营),计算机软件开发(不含限制项目);净化工程设计安装;超净清
洗;普通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2 年03 月31 日)
8、主营业务: 防净电/洁净室耗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净化工程的设计、
施工、维护;超净清洗服务
9、所属行业: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10、电话号码:0755-26993098
11、传真号码:0755-26993088 转3048
12、互联网网址:www.szselen.com
13、电子信箱:bill@szselen.com
14、董事会秘书: 刘晓渔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债券的情况
姓名 职务 任职起止日期 持有公司股份情况侯毅 董事长、总裁
自2007 年6 月9 日至
2010 年6 月8 日
直接持有公司2,950.00 万股股票
张原 副董事长、常务副总裁
自2007 年6 月9 日至
2010 年6 月8 日
直接持有公司550.00 万股股票
刘晓渔
董事、副总裁、财务总
监、董事会秘书
自2007 年6 月9 日至
2010 年6 月8 日
直接持有公司500.00 万股股票
张强 董事
自2007 年6 月9 日至
2010 年6 月8 日
直接持有公司500.00 万股股票
庄裕红 董事
自2007 年6 月9 日至
2010 年6 月8 日
直接持有公司500.00 万股股票
刘兆梦 独立董事
自2007 年6 月9 日至
2010 年6 月8 日
——
徐斌 独立董事
自2007 年6 月9 日至
2010 年6 月8 日
——
张新明 独立董事
自2007 年6 月9 日至
2010 年6 月8 日
——
张玉忠 独立董事
自2007 年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