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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纶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公告日期:2010-01-08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科技南十二路曙光大厦9 楼)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 福田区 益田路 江苏大厦38-45 楼新纶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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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 行 人 声 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
    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
    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下列提示:
    1、截至2009 年6 月30 日,发行人的未分配利润(母公司报表金额)为
    6,839.23 万元。根据发行人2009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
    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的议案》,发行人公开发行股
    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2、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1)地方税收优惠的风险
    经深圳市南山区国家税务局深国税南减免[2004]0267 号《深圳市国家税务
    局减、免税批准通知书》批准,公司2004 年、2005 年免征所得税,2006 年-2008
    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若无法获得新的税收优惠政策,本公司2009 年起将无
    法继续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新纶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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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自2004 年开始享受的 “两免三减半”税收优惠属于深圳市政府的地方
    税收政策,在国家税法政策中无明确规定,存在被追缴的风险。2006 年度、2007
    年度及2008 年度,公司因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净利润影响额为98.75 万元、
    269.68 万元、314.64 万元,分别占同期净利润(合并口径)的7.89%、8.46%及
    10.08%。对此,侯毅先生出具了《承诺函》:若税务主管部门对本公司上述税款
    进行追缴,则由其无条件地全额承担应补交的税款及因此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
    用。
    (2)所得税政策变化风险
    本公司注册地在深圳。深圳特区的企业原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根据
    2008 年1 月1 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国发[2007]39 号《国
    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自2008 年1 月1 日起,原享受
    低税率优惠政策的企业,在新税法施行后5 年内逐步过渡到法定税率。根据此规
    定,不考虑其他税收优惠政策,深圳特区的公司2008 年将按18%的税率执行,
    2009 年按20%税率执行,2010 年按22%税率执行,2011 年按24%税率执行,2012
    年按25%税率执行。
    若公司2008 年度、2009 年1-6 月均按照25%的税率执行(2008 年度亦不考
    虑地方税收优惠政策中的减半征收政策),则公司2008 年度、2009 年1-6 月需
    分别增加缴纳559.35 万元及100.68 万元所得税,占当年净利润的比重分别为
    17.93%及5.91%。
    公司目前已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
    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 号)的规定以及《深
    圳市国家税务局税收优惠登记备案通知书》(深国税南 减免备案(2009)321
    号文件),公司在2009 年1 月1 日至2011 年12 月31 日期间,将享受15%的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3)租赁厂房的风险
    2007 年11 月16 日,本公司与深圳市蛇口渔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房
    地产租赁合同》,向其租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百旺信工业区A 区1 区7,832.84 平
    方米厂房,租赁期为5 年。本次租赁已按照规定办理房屋租赁备案手续,但由于
    历史原因,该处房屋尚未办理产权证书。若该处房屋在租赁期间被列入政府拆迁
    范围,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深圳市南山区旧城改造办公室已出函证明该处厂房现时未列入拆迁范围。此
    外,出租方深圳市蛇口渔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已与公司签订补充协议,承诺在租新纶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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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赁期内,出租予公司的厂房如因拆迁或出现其他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的情形致使需
    要公司搬迁的,出租方将赔偿因生产场地搬迁所致的损失。该损失包括因搬迁所
    造成的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及业务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公司下属全资子公
    司苏州新纶超净技术有限公司购置了位于苏州工业园区的土地,用于公司生产规
    模的扩大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此外,公司已通过出让方式取得位于深
    圳市宝安区(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塘明公路南侧,宗地编号为A614-0460(土
    地使用权证为深房地字第5000357584 号)的土地,土地面积为16,300.99 平方
    米。公司计划在此构建自有生产厂房,以彻底实现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股数及占发行后
    总股本比例:
    不超过1,900 万股,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25.96%
    每股发行价格: 23.00 元
    发行市盈率: 63.36 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08 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
    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2.65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按2009年6月30日经
    审计的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全
    面摊薄):
    7.60元(按照2009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加上本次预
    计募集资金净额和发行后总股本测算)
    发行市净率: 3.02 倍(按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 向参与网下配售的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
    行相结合的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立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
    规禁止者除外)
    本次发行前所持有股
    份的流通限制及对所
    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侯毅承诺:自公司股票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新纶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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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诺: 有的股份。发起人股东张原、刘晓渔、张强、庄裕红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股东深圳兰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08 年1 月28 日承
    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如公司在2008 年9 月28 日前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以刊登招股说明书为基准日),则其
    将自持有公司股份之日(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为基准
    日,即2007 年9 月28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
    的股份。
    股东深圳市飞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于2008 年1 月28 日
    承诺: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
    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如公司在2008 年9 月24 日前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以刊登招股说明书为基准日),则
    其将自持有公司股份之日(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为基
    准日,即2007 年9 月24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
    有的股份。
    除上述承诺外,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侯毅、张原、刘晓渔、张强、庄裕红承诺:在其任职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
    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和
    净额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43,700.00 万元;净额为41,283.18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发行费用主要包括:(1)承销费900.00 万元;(2)发行
    上市保荐费900.00 万元;(3)审计费用97.00 万元;(4)
    律师费用111.50 万元;(5)路演推介及信息披露等费用
    398.00 万元;(6)登记托管费用7.32 万元;(7)上市初
    费3 万元。
    保荐人(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节 公司基本情况新纶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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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司基本资料
    公司名称: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ENZHEN SELEN SCIENCE & TECHNOLOGY CO.,LTD.
    注册资本: 人民币5,42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侯毅
    成立时间:
    新纶有限成立于2002 年12 月25 日,于2007 年6 月15 日整体
    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