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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海通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公告日期:2009-11-16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SUNSEA Telecommunications Co., Ltd.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清华信息港研发楼A 栋2 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南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八楼)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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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不超过2,500 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 】元
    预计发行日期: 【 】年【 】月【 】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10,00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根据《公司法》规定,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本公司股票在
    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期间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除上述法定要求外,本公司股东深圳市海若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允公投资
    有限公司、IDGVC Everbright Holdings Limited、深圳市易通光通讯有限公司承诺:
    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其持有的股份,承诺
    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09 年10 月26 日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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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
    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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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以下重大事项:
    1、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总股本为7,500 万股,本次拟发行不超过2,500 万股普
    通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0,000 万股,上述股份全部为流通股。根据《公司
    法》规定,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持有本
    公司股票的,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除上述法定要求外,本公司股东
    深圳市海若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允公投资有限公司、IDGVC Everbright Holdings
    Limited、深圳市易通光通讯有限公司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
    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其持有的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
    通和转让。
    2、经本公司2007 年度第6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若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
    票(A 股)并上市方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得以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
    的未分配利润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3、本公司从2007 年1 月1 日起执行财政部2006 年2 月15 日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本招股意向书申报财务报表以公司持续经营为基础,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规定编制;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及本公司会计政策,对涉及《企
    业会计准则第38 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五条至第十九条经济事项进
    行了追溯调整。
    4、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客户集中于国内电信运营商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为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以下简称三大运营商,重
    组前为六大电信运营商,电信重组完成后数量发生变化,以下同)等国内运营商。
    报告期内,公司对国内三大运营商的销售额分别占公司销售额的66.35%、
    60.25%、59.80%和74.32%,报告期前三年呈逐年下降趋势,但仍处于相对较高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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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平。2009 年以来,3G 大规模建设启动,三大运营商投资规模扩大,公司凭借
    领先的行业竞争优势获得运营商大量订单,国内三大运营商的销售额占公司销售
    额有较大幅度的上升。
    国内电信行业产业链中,三大电信运营商处于基础性核心地位,其固定资产
    投资决定通信设备需求量,营运模式的变化直接影响对通信设备和服务的需求层
    次,采购方式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间接影响通信设备供应商的毛利率、应收账款
    周转率、存货周转率等财务指标。如果公司未来不能适应和及时应对国内电信运
    营商投资、营运模式、采购方式等重大变化,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税收政策变化风险
    根据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蛇口分局2004 年3 月4 日出具的《减、免税批准通
    知书》(深国税蛇减免[2004]0038 号),公司为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享受“两
    免三减半”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即2004 年至2005 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2006
    年至2008 年减半征收所得税。2008 年9 月,公司经批准调整了股权结构,外资
    股权比例从80%变更为15%,成为“外资比例低于25%”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
    司。
    由于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并无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其持
    有的全部股权(出资)或股份分别转让给国内投资者以及其他外国投资者后“外
    资比例低于25%”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否补缴已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税款的明确
    规定,但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1988 年8 月1 日《关于深圳特区企业税收政策若
    干问题的规定》(深府[1988]232 号)第7 条“特区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所得
    和其他所得,均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及第8 条“对从事工业、农业、
    交通运输等生产性行业的特区企业,经营期在10 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得的年度
    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所得税;属于基础工
    业和经深圳市人民政府确认为先进技术企业的,第六年至第八年减半征收所得
    税”的规定,发行人作为在深圳经济特区内设立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可享受
    按优惠税率及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公司成立于2003 年11 月,
    2004 年为开始获利年度,据此2004 年度至2005 年度可免征企业所得税,2006
    年度至2008 年度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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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深圳市南山区国家税务局于2008 年10 月8 日出具了确认发行人“无
    需补缴2004 年1 月1 日至2008 年9 月30 日期间已免征、减征的企业所得税税
    款”的证明,同时,2009 年10~12 月公司继续享受9%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
    并以此缴纳相应企业所得税。深圳市南山区国家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并未经国
    家有权机关作出撤销的决定或人民法院作出撤销或认定无效的判决,应属有效的
    具体行政行为,但该具体行政行为如若被国家有权机关作出撤销的决定或人民法
    院作出撤销或认定无效的判决,则发行人2004 年1 月1 日至2008 年9 月30 日
    期间享受的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税款以及2009 年10~12 月享受的企业所得税
    优惠可能存在被追缴的风险。
    公司的控股股东深圳市海若技术有限公司于2009 年10 月10 日以书面形式
    作出承诺:“若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国家税务主管部门要求发行人补缴
    因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而免缴及少缴的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将无条件全额承担
    发行人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应补缴的税款及因此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移动通信机房技术改造项目”、“一体化户外通
    信机柜技术改造项目”等5 个项目。公司在项目选择时已进行了充分市场调研及
    可行性论证评估,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但由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与市
    场供求、国家产业政策、行业竞争情况、技术进步、公司管理及人才等情况密切
    相关,上述任何因素的变动都可能直接影响项目的经济效益。
    应收账款余额过大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17,280.32 万元、19,382.90 万元、18,884.59
    万元和22,856.46 万元,应收账款余额较高。尽管公司客户资金实力雄厚且资信
    良好,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97.65%,应收账款发生大额坏账的可能较
    小,报告期累计发生坏账损失38.22 万元,但随着公司销售收入的增加,应收账
    款金额也保持上升趋势,如果公司不能拓展融资渠道、公司营运资金压力将进一
    步显现,可能给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另外,如果公司不能维持应收账款的高
    效管理,任何应收账款的损失都将给公司带来损失。
    汇率波动风险深圳日海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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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 年7 月,我国实施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开始实施“以市场供求为基
    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人民币汇率缓慢升值。
    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汇兑损益,本公司出口主要采
    用美元结算,汇率波动可能导致本公司出现汇兑损益;二是出口产品的价格竞争
    力,若人民币持续大幅升值,公司产品在国际市场的性价比优势将被削弱,从而
    影响本公司的经营业绩。
    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本次发行2,500 万股后,王文生先生仍间接持有本公司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