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8 证券简称:威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86
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9月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16年9月2日为授予日,向97名激励对象授予1,176.60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已经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限制性股票的来源和种类: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 A股
普通股股票。
2、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原为121人,包括: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公司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3、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4年。
4、激励计划的锁定期:激励对象自获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1年内。在锁定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锁定,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股票股利同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票股利的解锁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
5、解锁安排、解锁条件:
在解锁期,公司为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未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表所示: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性股票数量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第一次解锁 30%
首次授予部分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第二次解锁 30%
首次授予部分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授予日起满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
第三次解锁 40%
首次授予部分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激励计划在2016-2018年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个人及公司控制的下属公司组织绩效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锁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2016年净利润不低于18,000万元
第一个解锁期
2017年净利润不低于36,000万元
第二个解锁期
2018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0万元
第三个解锁期
上述各年净利润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2)个人及组织绩效考核要求
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同时与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个人绩效等级 S A B+ B C
个人解锁比例 100% 100% 100% 80% 0
与公司控制的下属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由公司派往子公司服务的激励对象,在当年度签订劳动合同时间或派往子公司时间超过8个月的,当年实际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同时与其个人和所属组织上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子公司业绩未达标 个人解锁比例 0
个人绩效等级 S A B+ B C
子公司业绩达标
个人解锁比例 100% 100% 100% 80% 0
6、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为7.59元/股。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6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实意见。
2、2016年8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就修订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实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之法律意见书》。
3、2016年8月24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16年9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以及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条件的成就情况进行了核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广东威创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调整以及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于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一)根据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为: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经公司董事会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上述任一情况,公司已符合《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各项授予条件。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差异情况说明由于公司激励计划原121名激励对象中,有2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本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其所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全部由其他激励对象认购。因此,公司作出相应调整,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21名调整为97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176.60万股及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130万股不变。
根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上述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97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76.60万股。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2、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16年9月2日。
3、授予价格:7.59元/股。
4、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对象及数量: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97人,数量为1,176.60万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占授予限制性 占授予前公司
人员类型
(万股) 股票总数的比例 总股本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
1,176.60 90.051% 1.408%
(技术)人员(97人)
预留部分 130.00 9.949% 0.156%
合计(97人) 1,306.60 100.00% 1.564%
5、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五、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6年9月2日,经测算,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总额约为2,623.87万元,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限制性股票成本 2016年 2017年 20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