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8 证券简称:超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0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概述
公司于2021年12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根据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即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
二、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原因
自公司2021年12月15日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告以来,公司董事会、经营层与中介机构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各项工作。但由于内外部客观环境发生变化,公司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市场价值表现、融资时机等多方因素,为全面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经与各相关方充分沟通和审慎分析,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三、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影响
目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终止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与可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授权,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终止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是公司综合考虑外部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公司终止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终止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