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282 股票简称:博深股份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摘要
类别 交易对方名称
汶上县海纬进出口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 张恒岩
产交易对方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瑞安国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
募集配套资金 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合
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合计不超
过三十五名的特定对象。
独立财务顾问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二零二零年五月
上市公司声明
1、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其在本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2、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3、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代表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4、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5、投资者在评价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时,除本报告书内容以及与本报告书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考虑本报告书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海纬进出口、张恒岩、瑞安国益已出具承诺函,就本次交易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诺如下:
1、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已提供了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信息等),本公司/本企业/本人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公司/本企业/本人保证关于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本企业/本人不转让在博深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博深股份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公司/本企业/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本企业/本人的公司/企业/个人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本企业/本人的公司/企业/个人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本企业/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中介机构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进一步优化审核流程提高审核效率推动并购重组市场快速
发展》及 2015 年 11 月 11 日发布的《关于并购重组申报文件相关问题与解答》
中的规定,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证券服务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均出具了专项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如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本所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目 录
上市公司声明...... 2
交易对方声明...... 3
中介机构承诺...... 4
目 录 ...... 5
释义 ...... 7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10
一、交易方案概述...... 10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 12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 13
四、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情况 ...... 15
五、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 28
六、本次交易的评估和作价情况 ...... 30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30
八、本次交易已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33
九、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 34
十、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 50
十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
份减持计划......50
十二、本次交易中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措施 ...... 51
十三、本次交易标的最近 36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 IPO 申请文件和参与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的情况 ...... 54
十四、本次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 55
十五、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机构资格 ...... 55
第二节 重大风险提示...... 56
一、交易相关风险...... 56
二、标的公司相关风险......59
三、整合风险 ...... 61
四、股票市场波动的风险......61
五、其他风险 ...... 61
第三节 本次交易概况...... 62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62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63
三、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 65
四、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66
五、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83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简要介绍 ...... 84
七、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 86
释义
本报告书摘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列简称具有下述含义:
普通词汇
上市公司、博深股份、博 指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深工具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指 陈怀荣、吕桂芹、程辉、任京建和张淑玉
海纬机车、标的公司、目 指 汶上海纬机车配件有限公司
标公司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指 海纬机车 86.53%股权,对应海纬机车 2,239.40 万元出资额
报告书 指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报告书》
本报告书摘要 指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博深股份向张恒岩、海纬进出口、瑞安国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指 持有的海纬机车 86.53%股权的行为
购买资产
本次交易 指 博深股份向张恒岩、海纬进出口、瑞安国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
持有的海纬机车 86.53%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行为
海纬进出口 指 汶上县海纬进出口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对方之一
瑞安国益 指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瑞安国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交易
对方之一
精良海纬 指 山东精良海纬机械有限公司,海纬进出口的母公司,曾用名汶上精良海
纬机械有限公司、汶上海纬科技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 指 张恒岩、海纬进出口、瑞安国益
业绩承诺方、业绩承诺股 指 张恒岩、海纬进出口
东
业绩承诺期间 指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
承诺净利润 指 业绩承诺方承诺的海纬机车业绩承诺期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实际净利润 指 海纬机车业绩承诺期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实际净利润
济宁劲中 指 济宁劲中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济宁劲东 指 济宁劲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金牛研磨 指 金牛研磨有限公司
原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 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于 2019 年 9 月 5 日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博深股份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 指 有限公司与张恒岩、汶上县海纬进出口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瑞
议》 安国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
议》
原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 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于 2019 年 12 月 11 日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博深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 指 股份有限公司与张恒岩、汶上县海纬进出口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
议之补充协议》 区瑞安国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