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7 证券简称:陕天然气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向询价对象 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公告
保荐人 (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请询价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 .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
重要提示1、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天然气”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924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上市。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网上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陕天然气”,申购代码为“002267”,该申购简称及申购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网下申购与网上申购。
3、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0,000万股。其中,网下发行占本次最终发行数量的20%,即2,000万股;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最终发行数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4、发行人和中信证券根据询价对象的报价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情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情况及发行人生产经营状况等,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59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04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07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21.21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07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发行后总股数按本次发行10,000万股计算)。
(3)16.12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2008年盈利预测审核报告之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4)20.07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2008年盈利预测审核报告之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发行后总股数按本次发行10,000万股计算)。
5、在初步询价期间(2008年7月23日至7月28日的每个工作日)(T-6日至T-3日)提交有效报价,且符合“释义”中规定条件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网下发行。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网下发行。参与初步询价且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中,只有于2008年7月28日(T-3日)中午12: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询价对象和配售对象,方可参加网下发行。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参与申购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以2008年7月28日(初步询价截止日)中午12:00前在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信息为准,因询价对象、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询价对象、配售对象自负。
配售对象的托管席位号系办理股份登记的重要信息,托管席位号错误将会导致无法办理股份登记或股份登记有误,请参与申购的配售对象正确填写其托管席位号,如发现填报有误请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6、本次网下发行的申购时间为2008年7月30日(T-1 日)和2008年7月31日(T 日)每个工作日9:30至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在上述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申报申购数量,每一个配售对象只能申购一次,申购一经提交,不得撤销。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股数不得超过本次网下发行股票总量2,000万股。
7、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应于2008年7月31日(T日)从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足额划付申购款(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附后,或登录http://www.chinaclear.cn- 业务规则-深圳市场-清算与交收查询)。参与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细账户及新股代码,本次网下申购划款备注栏的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002267 ”。
参与申购的配售对象应确保申购资金于2008年7月31日(T日)15:00之前到账,T-1 日及T日15:00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请参与申购的配售对象注意资金在途时间。配售对象划出申购资金的账户与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资金账户不一致、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的,其申购为无效申购。
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由托管银行向登记公司提供实际划拨资金的配售对象名单,若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没有包括在名单中的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若托管银行未能及时提供名单,且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则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的申购全部无效。配售对象应于2008年7月31日(T 日)发出申购资金划付指令后与其托管银行进行有效确认。
8、在划拨申购资金当日,配售对象可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金是否到账(不同配售对象共用备案账户的除外)。因配售对象未能按照上述规定确认其申购资金足额到账并纳入有效名单所致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负。
9、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发行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
10、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日为2008年7月31日(T日),申购时间为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时间(9:30至11:30,13:00至15:00)。持有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均可参加网上发行的申购。
11、参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单一证券账户委托申购数量不得少于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8,000万股(本次网上发行总量)。
每一个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账户的多次申购委托(包括在不同的证券交易网点各进行一次申购的情况),除第一次申购外,均视为无效申购。
12、本次网上定价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陕天然气”,申购代码为“002267”。
13、本次网下发行不向配售对象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本次网上定价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14、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股票发行的事宜进行扼要说明,不构成对本次所发行股票的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2008年7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上的《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招股意向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巨潮网(www .cninfo.com.cn)查询。本次发行咨询联系电话010-84049817。
15、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视需要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陕 指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天然气
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 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本次发行 指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10,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行为
网上发行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系统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
行8,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行为
网下发行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向配售
对象采用定价方式发行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行为
询价对象 指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7
号)的有关规定,且2008年7月28日(T-3日)12:00
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机构投资者
配售对象 上述询价对象于2008年7月28日(T-3日)12:00前
已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的自营业务或其管理的证
券投资产品为本次发行的配售对象,均可参加本次
发行网下发行,但下述情况除外:
(1)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
(2)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具有控股关系的证券投
资基金管理公司
(3)与发行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之间存在实际
控制关系的询价对象
(4)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有效报
价的询价对象
有效报价 指询价对象关于初步询价区间的报价没有出现无效
报价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1)询价
对象关于询价区间的报价超过截止时间2008年7月
28日15:00;(2)询价对象报价区间的价格上限超过
价格下限的120%
有效申购 指符合本公告中的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按照
规定的程序、申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一致、申购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