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陕天然气 股票代码:002267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A1 区)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 号京城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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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发行人”)
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
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
特别规定》和《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
中载明“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公司不
得修改公司章程中的此项规定。”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刊载于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全体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
承诺:本公司全体股东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2008 年上半年主要财务数据、2008 年6 月30 日资产
负债表、2008 年1-6 月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其中,2008 年
上半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对比表中2007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07 年上半
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公司在上市后将不再披露2008 年半年度报告,敬请投
资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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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
引》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924 号文”核准,本公司本
次共公开发行不超过10,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本次
发行数量为10,000 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
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网下配售2,000 万股,网上定价发行8,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10.59 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
的通知》(深证上[2008]114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陕天然气”,股票代码:“002267”,其中本次公
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8,000万股股票将于2008年8月13日起上市交易。
本公司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网站
(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1
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08年8月13日
3、股票简称:陕天然气
4、股票代码:002267
5、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50,841.87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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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10,000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期限及其对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
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前全体股东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8、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的2,000万股股份自本次网上发行的
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
9、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
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8,00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0、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表
项目 股东名称
所持股份数
(股)
占发行后总
股本比例
可上市交易时间
陕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16,197,739 62.19% 2011 年8 月13 日
西部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30,753,926 6.05% 2011 年8 月13 日
澳门华山创业国际经济技术
合作与贸易有限公司
30,753,926 6.05% 2011 年8 月13 日
陕西华山创业科技开发有限
责任公司
15,356,542 3.02% 2011 年8 月13 日
陕西秦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15,356,542 3.02% 2011 年8 月13 日
首次公
开发行
前发行
的股份
小计 408,418,675 80.33% ——
网下询价发行的股份 20,000,000 3.93% 2008 年11 月13 日
网上定价发行的股份 80,000,000 15.74% 2008 年8 月13 日
首次公
开发行
的股份 小计 100,000,000 19.67% ——
合计 508,418,675 100.00% ——
11、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2、上市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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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anXi Provincial Natural Gas Co., Ltd.
注册资本:40,841.87万元(发行前)
50,841.87万元(发行后)
法定代表人:袁小宁
住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A1 区
邮政编码: 710016
电话: 029-86156119、86156198
传真: 029-86520111
电子邮件: public@shaanxigas.com
互联网址: www.shaanxigas.com
董事会秘书: 李谦益
经营范围: 天然气输送、天然气相关产品开发、天然气综合利用、天然气
发电。
主营业务: 天然气长输管道的建设与运营
所属行业: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人股票情况
发行人董事罗德明先生及其配偶共同持有澳门华山的股东——龙辉投资有
限公司(澳门注册成立的公司,主营进出口业务)99%的股权,龙辉投资有限公
司持有澳门华山16%的股权。通过上述股权关系,罗德明先生及其配偶间接持有
本公司发行前1.19%的股权。
发行人监事倪正,于本次发行过程中通过网上申购平台,申购成功发行人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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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500 股.根据《公司法》和发行人《公司章程》规定,倪正作为发行人监事,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所持发行人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倪正离职后半年
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倪正本人也做出了相应的承诺。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陕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投集团”)成立于1999 年5
月12 日,注册地址为西安市东新街232 号陕西信托大厦11-13 层,注册资本和
实收资本为30 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梁平。《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载明其为
国有独资有限公司。陕投集团持有陕西省国资委颁发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证》,企业单位统一代码:719715832,出资人:陕西省国资委,依法占有、使
用国有资本30 亿元。经营范围:“对全省重点产业领域和重大项目进行投资开
发和经营。包括向电力、天然气、交通、高新技术产业、金融、保险、证券、化
工、旅游、机械制造、农业领域的投资及资产经营管理”。
陕投集团经希格玛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07 年12 月31 日总
资产4,107,697 万元,净资产1,012,186 万元,2007 年度净利润148,066 万元。
四、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A股发行后,公司股东总人数为33,000户,其中本次发行新增股东32,995
户。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比例
1 陕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16,197,739 62.1924%
2 西部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30,753,926 6.0489%
3 澳门华山创业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与贸易有限公司 30,753,926 6.0489%
4 陕西秦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15,356,542 3.0205%
5 陕西华山创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5,356,542 3.0205%
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49,366 0.4424%
7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工商
银行
799,098 0.1572%
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26,366 0.1232%
6
9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556,866 0.1095%
10 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461,000 0.0907%
合计 413,111,371 8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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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10,000万股
二、发行价格:10.59元/股
三、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
合的方式
四、募集资金总额:1,059,000,000元
五、发行费用总额:45,150,515.55元,其中:
保荐及承销费用 34,250,000.00 元
审计验资费用 1,320,000.00 元
律师费用 510,000.00 元
财务顾问费用 1,300,000.00 元
信息披露费 1,816,30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