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2 证券简称:九阳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3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尚科宁家(中国)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4月19日,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尚科宁家(中国)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1,249.50万元出资收购SharkNinja(HongKong)CompanyLimited所持有的尚科宁家(中国)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司公告编号为2018-018号《关于收购尚科宁家(中国)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18年7月12日,公司与SharkNinja(HongKong)CompanyLimited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明确了交易对价、对收购参与方权利与义务进行了具体约定、对相关收购细节进行了说明。
一、《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转让方:SharkNinja(HongKong)CompanyLimited
公司注册处编号:2609535
注册地址:21STFLOOR238DESVOEUXROADCENTRAL,HONGKONG
受让方: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0742442772T
注册地址:中国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美里路999号
1、转让价款及款项支付
转让方将尚科宁家(中国)有限公司51%股权转让给受让方,转让价格人民币1,249.5万元。受让方应在工商登记完成之日(以下简称:转让日)后的3个月内向转让方支付人民币1,249.5万元。
2、收购完成后,受让方持有尚科宁家(中国)有限公司51%股权,转让方
3、双方应于本协议签署日后,在实际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办理下列手续:向工商局提交相关文件并办理股权转让的工商登记手续;以及向商务委就股权转让办理备案。
4、每一方应自行承担其与本协议谈判、制备、签署和履行有关的费用。
转让方和受让方均应自行承担其就股权转让在中国所需各自支付的印花税。每一方应自行承担其因本协议拟议交易而产生的税款责任。
5、适用法律: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
二、备查文件
1、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