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207 深市 准油股份


首页 公告 ST准油:关于公开挂牌出售资产的公告

ST准油:关于公开挂牌出售资产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9-15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ZHUNDONGPETROTECHCO.,LTD

证券代码:002207                证券简称:ST准油            公告编号:2018-082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挂牌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公司将在新疆产权交易市场(http://www.xjcq.gov.cn/)采取公开挂牌的方式出售公司克拉玛依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建工程资产组。

  2、本次出售的标的资产产权明晰,实施中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本次资产出售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公开挂牌出售资产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如需另行履行决策审批程序,公司将在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如需)审议后详细披露交易的有关内容。

    4、本次交易如完成,将改善公司的现金流动性,由此产生的具体损益金额及对公司2018年度业绩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5、本次挂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2018年9月14日,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告中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出售资产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克拉玛依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建工程资产组(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在新疆产权交易市场(http://www.xjcq.gov.cn/)公开挂牌出售,标的资产挂牌价格将不低于账面价值7,910.31万元。

    本次资产出售采取公开挂牌征集受让方的方式,目前尚不确定交易对方,公司未知公司关联方是否会作为本次资产出售的受让方,若挂牌出售导致关联交易,公司将重新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因交易价格未定、未知此项交易产生的具体损益金额,公司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ZHUNDONGPETROTECHCO.,LTD

将根据具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规定确定是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基本信息

    2012年6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克拉玛依市投资建设研发中心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2月6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项目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2-015)。

    标的资产已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权证编号为克国用(2012)0300907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位置位于迎宾路以东,规划城南商务区,面积15,440.44m2。

    标的资产于2014年7月15日正式开工建设,总建筑面积为36,435.6m2,由科研楼、实验中心、生活公寓和地下四部分组成。其中:科研楼建筑面积17,438.85m2,建筑高度48.5m;实验中心建筑面积3,369.09m2,建筑高度22.1m;生活公寓建筑面积8,443.94m2,建筑高度23.4m;地下部分建筑面积7,183.72m2。截止目前,标的资产主体结构部分已经完成,科研楼、实验中心、生活公寓三个单体项目主体结构部分已经完成认证,标的资产整体工程进度已完成超过70%。

    2015年2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缓建设克拉玛依研发中心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5年2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14)。考虑公司当时参股收购哈萨克斯坦油田及开拓国际市场的资金需求,以及近几年的经营业绩,决定暂缓克拉玛依研发中心的建设。
    (二)资产权属情况

    标的资产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根据以下授权:(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17年融资并授权办理有关贷款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4月27日、2017年5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39)、《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60);(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长批准办理公司贷款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2017年11月22日发布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94)。2018年5月,公司将标的资产抵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简称“中信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用于向该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800万元,起止日期为:2018年4月19日至2019年5月3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抵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ZHUNDONGPETROTECHCO.,LTD

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公司将与中信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进行沟通,确定解决方案。

    (三)资产账面价值

    截止2018年8月31日,标的资产账面价值为7,910.31万元,其中在建工程账面价值7,394.67万元、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515.64万元。

    三、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

  本次挂牌出售资产的目的是为盘活公司资产、提高资产利用率、改善公司财务状况。

    (二)影响

    因本次交易受让方及交易价格尚未确定,尚未签署转让协议,尚无法判断对公司当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

    本公告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做出决策。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四日